香港全方位淪陷實例總合6(盡量每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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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9 17:49:37
新政治形勢下,政治人物面對的不止選民的期望,而是接受種種政治現實,包括選舉制度被完善、《國安法》切實地在香港執行、香港須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等。即使鄉事派議員在區議會向我提不信任動議,我仍會繼續留守崗位,服務北區居民,積極為北區發展出心出力。作為鄉郊選區的區議員,最近經常收到原居民求助,指地政署審批緩慢,申請土地建丁屋遙遙無期,倒啟發我思考灣區建丁屋的可行性及對香港社會與國家發展的好處。更重要的是,我相信鄉事派與原居民作為堅定的愛國者,也希望把握大灣區發展機遇,樂意成為灣區發展先行者,因此希望就此建議拋磚引玉,與社會商榷。
2021-09-09 20:55:53
消息指,今日傍晚鄒幸彤的代表律師再次在警署與鄒幸彤會面,警方對鄒幸彤的指控由「沒有遵從《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改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但目前尚未正式落案起訴。

https://www.facebook.com/standnewshk/photos/a.720050934747196/4522412391177679/
2021-09-09 20:56:03
大約200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及全國政協委員,循選舉委員會新增的第五界別,擔任當然選委。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作為當然選委,是「國家隊」亦是「香港隊」,所有港區全國人大代表一定會小心履行選委職責,選出有能力的愛國者作為管治團隊。

譚耀宗表示,所有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承諾努力做好4方面工作,包括堅定履行憲法及法律所賦予的職責,參與管理國家事務;全力團結各界共同維護香港社會和諧穩定,成為落實中央治港大政方針;利用各自專長,積極關心香港經濟民生問題,推動兩地交流合作;深入香港社區,傾聽市民的聲音。他又指,全體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將在本周末設街站,向市民簡介政綱、介紹新選制以及傾聽市民的建議和意見。
2021-09-09 20:56:20
蔡耀昌下午2時許在旺角藝旺商業大廈外見記者,他說已經辭掉支聯會常委職務,其發言不代表支聯會。對於警方檢走包括展板、支聯會已故創辦人司徒華肖像等物品,他稱:「六四紀念館裏面的物品有歷史性,也看不到有任何違法情況,居然被拿走的話,警方絕對需要向市民大眾,和支聯會作出詳盡解釋;相信市民看到今日的情況,都會非常難過。」


蔡耀昌其後上樓,發現單位外六四紀念館的牌已被拆走,鐵閘貼有「請聯絡旺角警署」字條,他估計無法進入館內,會再聯絡警方。此外,他發現原本安裝在單位外的閉路電視攝錄機已被拆下,懷疑「六四紀念館內的閉路電視系統也被破壞了」。

警方搜查至下午2時許離開,並將支聯會常委梁錦威帶落樓,押上七人車帶走。據了解,警方持有法庭手令到六四紀念館搜查。
2021-09-09 22:16:29
Now新聞台】新制度下的首場選舉,選舉委員會改選下周日舉行,大家知道嗎?

近二百名人大政協是選委會的當然委員,毋須選舉,率先開記者會,交代政綱及對政府期望,承諾會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愛國者治港,同時預告周末會在全港多個地點設街站,宣傳政綱及新選舉制度。

《政情》打聽,周末擺街站由中聯辦統籌,除了人大政協,已成為當然委員的立法會議員亦要參與。直選議員擺街站無難度,但對於不少政商界出身的人大政協及議員則是新鮮事,大部分人對在街站要說甚麼、做甚麼都沒甚頭緒,但都認為「不要問,只要做」。

有人大政協透露,中聯辦有意透過街站點熱選舉氣氛,宣傳下周的選委會改選,向市民介紹新選舉制度。不過,有選委私下表示,大部分市民在選委會選舉都無票,質疑為何要谷起「選舉氣氛」,更擔心會有反效果。
2021-09-09 22:17:19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7494

#高等法院第一庭
#杜麗冰法官
#1106屯門 #英語聆訊
#聽取對控罪的回答及判刑

👤董(30) 🛑已還押逾21個月

控罪:
(1) 企圖謀殺
被控於2019年11月6日,在屯門湖翠路138-236號之間的行人路,企圖謀殺何君堯。

(2) 有意圖而傷人(傷人17)(為控罪(1)的交替控罪)
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何君堯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何君堯。

(3) 傷人
被控於同日同地,非法及惡意傷害張英才。
=======================
律政司代表:
#周天行 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陳穎琛 檢控官
辯方法律代表:
#馬維騉大律師

被告答辯:控罪(1)不認罪
控罪(2)(3)認罪‼️

因認罪協議,控罪(1)留法庭存檔

案情:
2019年11月6 日0800,何君堯(PW1)在屯門為區議會選舉擺街站時,與其助選團隊派發宣傳單張。0804時,被告上前到街站向何君堯稱自己為其支持者,並希望與他合照。之後被告向他獻花,隨即快速以刀刺向何君堯胸口。張英才(PW2)把被告制服並按在地上,期間被告持刀的手仍繼續移動。張英才(PW2)的左前臂在制服被告時被刀割傷。
花店CCTV 閉路電視片段拍攝到被告於2019年11月6日0836 到花店購買案發時向何君堯獻的花。
九巴CCTV 閉路電視片段及被告的八達通記錄顯示被告在2019年11月1、4、6日早上差不多時間都在荃灣乘撘51M 巴士到屯門。
何君堯助選團隊成員亦在2019年11月4、5日看見被告人在其街站附近出現,並且有拍攝在場的助選團隊義工成員及向他們詢問何君堯會否出現於街站。

拘捕被告過程:
2019年11月6日 0858,PW3 警員PC24591 到達現場。0908,PW3拘捕被告,在被告的斜背包裡,發現1把約28厘米的刀、一些何君堯助選的宣傳單張。

何君堯(PW1) & 張英才(PW2)的傷勢:
2名皆於當天即時到醫院處理傷口
PW1 胸部有兩厘米裂傷等,留院兩日後出院。
PW2 左肋部位有1厘米裂傷,手前臂2厘米割傷,即日出院。

錄影片段:
控方呈上3條案發當天的錄影片段,共10分鐘的片段
1.由何君堯助選團隊所拍攝
影片拍攝被告人走向何君堯街站並希望拍照的情況,及後用刀刺向何君堯並被其助選團隊制服在地的情況。
2.由何君堯助選團隊所拍攝
影片內容與片段一近似,但片段2拍攝到PW3 警員到場制服被告的情況。
3.由何君堯助選團隊所拍攝
影片內容與片段二近似,但鏡頭角度較廣角,並且集中拍攝被告被何君堯助選團隊按在地上制服的情況。
*片段三部分對話內容*
藍絲:食屎啦死暴徒
被告:721 元朗襲擊係何君堯做嘅。你呢個人渣,香港人絕對唔可以放過佢,搵人殺咗佢,唔可以俾佢傷害700萬香港人。大家要小心何妖,唔可以俾佢做議員,佢會謀害香港市民。
(直播員按:手足俾藍絲撳低,撳到成隻手臂都係血,但仍堅持大叫真相)

控方呈上證物照片冊:
1.被告所用作刺何君堯的刀
2.何君堯(PW1) 的傷勢
3.張英才(PW2) 的傷勢
4.從被告袋裏搜到的刀
5.被告孭的斜背袋

被告簡單背景:
-過往並沒有任何刑事定罪記錄
-大學教育程度
-案發時無業
-與父母及妹妹同住

控方呈上數宗案例供法庭參考:
1. CACC 317/2012 HKSAR and CHAN CHUN TAT
控方指出該案為一宗上訴庭案件,被告承認控罪,但法庭指出有意圖而傷人罪並無量刑標準(Sentencing Tariffs),判詞當中亦有九個因素,用以考慮處理有意圖而傷人罪的判刑。
2. CACC 112/2013 HKSAR and MA TIK LUN DICKY (馬迪倫)

有關是否需要索取何君堯(PW1)的創傷報告:
辯方認為何君堯身為公眾人物,應習慣於遭他人口頭攻擊,而且他身邊亦有保鏢保護,認為並無需要為他索取創傷報告。法官指案件涉及在街上被刀傷,並非在拳賽中拳受傷,認為應了解其有否心理創傷,需要關注事主所承受的心理問題,並認為本案適宜為事主索取相關報告,因此決定為他索取創傷報告。

證物處理:
控辯雙方同意跟隨控方提交的證物列表處理,除證物16及42交由警方保管外,其他留法庭。

辯方陳詞:
辯方律師邀請法庭閱讀呈上的求情信,分別由被告自己、父母以及妹妹所撰寫,可以藉此更了解被告人的個人背景。

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案件押後6星期,至 2021年9月27日 1000 作判刑,期間會索取何君堯的創傷報告。

(按:手足精神不錯,有向旁聽人士點頭)
2021-09-09 22:50:21
【最新】支聯會稱,律政司正式起訴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及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同時起訴支聯會常委鄒幸彤、梁錦威、徐漢光、鄧岳君及陳多偉沒有提供國安處要求的資料。各人明早9:30在西九龍法院第二庭提堂。



https://twitter.com/hkcnews_com/status/1435969828418830352?s=21
2021-09-09 23:12:33
「亂港一條街」 黃店還在播「獨」

前年黑暴期間,深水埗基隆街一帶出現多間食人血饅頭、藉煽暴撐「獨」招生意的「黃色食店」。有黃店老闆聲稱全靠黃色經濟圈令瀕臨倒閉的店舖起死回生。國安法實施一年多以來,這些黃店仍然長期在社交媒體展示「港獨」標語和文宣,荼毒市民,更公然為黑暴基金籌款,無視法紀。



「基隆茶餐廳」老闆娘(右一)與攬炒派過從甚密,獲梁國雄、吳文遠、黃浩銘、岑子杰等攬炒派骨幹到餐廳撐場。
而在關乎全民健康的防疫問題上,這些黃店也是政治先行,放任食客不掃碼、不登記,自出自入。有街坊及立法會議員怒斥黃店可恥,要求國安處介入調查,果斷執法。

前年黑暴肆虐期間,基隆街在黑暴圈中被稱為所謂「抗爭一條街」,黃色食店湧現,當中三間最高調、最唯恐香港不亂的,被市民嘲為:前有「爛基隆」,後有「泰基隆」,中間還有個「爛番茄」。

在黑暴中撐暴煽「獨」的「泰基隆」餐廳,位於基隆街241號,2017年開業以來生意一直不佳,前年黑暴期間幾近執笠。店主見撐暴有利可圖,高調撐暴煽「獨」,吸引大批所謂同路人幫襯,大發黑暴財。今年5月1日,該店在鄰近舖位開分店。店主早前接受「獨媒」訪問時直認,全靠黃色經濟圈起死回生。

劣評食肆瀕執笠 靠撐暴吊命

另一間被嘲為「爛番茄」的「番茄師兄」麵店,位於基隆街255號,同樣以煽暴撐「獨」大發黑心財。該店2018年4月開業後,劣評如潮,生意慘淡,店主一直擔心無法回本。前年黑暴期間,該店變身力撐黑暴的黃店,吸引大批暴徒及所謂同路人往消費,轉虧為盈,去年4月更在元朗開設分店。據悉,「番茄師兄」準備下月在灣仔再開分店,擴大荼毒區域。店主去年中曾向傳媒聲稱,十分感謝「手足」,兩店每月營業額逾200萬,能有今天全賴「黃絲」支持。

黃色經濟圈的黑心錢好賺。位於界限街24號、開業十多年的「基隆茶餐廳」,同樣因煽暴撐「獨」而惡名昭著。該店老闆娘自2014年違法「佔中」以來,一直與反中亂港組織及其骨幹過從甚密,並屢獲亂港分子支持撐場。去年3月底疫情嚴峻期間,該店在北河街141號開分店,獲大批黑暴同路人撐場。

放任食客不掃碼 違防疫規定

大公報記者日前分別到這三間黃店查訪,發現生意不俗,但放任食客自出自入,涉違反防疫規定。三店對食客實行「二不」政策,即不掃碼、不填資料。記者於午市期間在「泰基隆」觀察多名進店食客,發現除「二不」外,該店更不要求客人測量體溫,是名副其實的「三不」食店。

記者現場所見,「泰基隆」的櫥窗及店舖內,貼有《蘋果日報》的政治文宣版面,店內黑暴牆貼滿煽暴撐「獨」貼紙。店內還有售賣所謂「抗爭月餅」的海報,以黑暴分子剪影作背景,聲稱收益用作支援黃媒YELLOWLAND及黃店營運云云。最離譜的是,收銀枱上公然擺着為612黑暴基金籌款的錢箱。

界限街的基隆茶餐廳內,牆上貼有1米闊4米長的黑底白字黑暴文宣,收銀枱旁掛着亂港分子「長毛」梁國雄在該店開張時所贈的祝賀題字,明顯關係匪淺。收銀枱放着為黑暴籌款的錢箱,下面貼着半米高的黑暴刊物宣傳海報,以每本120元售價兜售。記者表示有意購買該刊物,疑因非熟客而被店主拒絕。

至於「番茄師兄」,去年7月1日曾在社交媒體發布「一日黃店一世黃店」的所謂「宣言」,記者現場發現該店有關黑暴和撐「獨」的文宣已清除,惟賊心不死,仍貼有為612黑暴基金籌款的海報。

「番茄師兄」變身黃店前,屢被食客直指難食,劣評如潮。記者親身試食該店的「芝士菇牛番茄濃湯麵」,發現果然「中伏」,不但牛肉粗澀,蘑菇更有一股似是煤油的怪味,難以下嚥,食客劣評果然非虛。不過該店生意居然好到要排隊,食客中不少是戴着黃色或黑色口罩的青年。

三黃店撐暴煽「獨」

翻查三間黃店的社交媒體專頁,發現至今仍保留大量煽暴撐「港獨」文宣和圖片,包括違反國安法的「光時」標語及為612黑暴基金籌款的文宣。



泰基隆

2020年1月3日:構建黑暴牆,展示大量黑暴文宣及「光時」標語

2021年6月15日:上傳向612黑暴基金捐款15800元的銀行入數紙,指已購買200本黑暴書籍在店內派發云云

7月2日:將銅鑼灣刺警案兇徒美化成烈士,聲稱向其致敬,涉違國安法

7月29日:聲稱要為當日判刑的國安案首犯唐英傑集氣

8月20日:張貼黑暴文宣及貼紙,聲稱感謝手足:一息尚存,抗爭到底

基隆茶餐廳

2019年12月28日:售賣黑暴T恤為潛逃台灣的黑暴分子籌款

2020年

1月13日:反中亂港的前立會議員陳偉業貼文稱:感謝協助義賣,所籌33653元,已轉交台灣手足云云

3月28日:北河街分店開張,上傳黑暴手足及旺角鳩嗚團送贈的花牌

4月6日:張貼反中亂港骨幹「長毛」梁國雄、吳文遠、黃浩銘、岑子杰等人到餐廳撐場的合照

4月14日:張貼黑暴律師黃國桐到餐廳撐場的合照

5月6日:張貼亂港骨幹陳健民到餐廳撐場的合照

5月26日:為612黑暴基金籌款

5月28日:張貼向612黑暴基金捐款27503元的銀行入數紙

6月6日:為612黑暴基金籌款

12月30日:為亂港組織「石牆花」籌款

2021年4月23日:展示「港獨」標語及為612黑暴基金籌款圖片

番茄師兄

2019年9月7日:貼出為黑暴大學生加油的文宣,並抹黑政府欺壓暴打學生

9月21日:貼出所謂的「逆權運動」撐暴文宣

2020年7月1日:發表所謂「一日黃店一世黃店」宣言

2021年6月13日:貼出呼籲市民上街的海報
2021-09-10 11:56:06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7875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庭
#羅德泉署理總裁判官

#新案件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

D1: 支聯會,D2: 李卓人
D3: 何俊仁,D4: 鄒幸彤
控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鄒幸彤,梁錦威,徐漢光,鄧岳君,陳多偉
控罪:沒有遵從《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

10:20 開庭
10:40 D2 & D3 無保釋申請,D4 有,控方反對,陳辭中
10:54 D4 陳辭
11:03 拒絕D4保釋申請
2021-09-10 11:56:18
律政司昨日(9 日)正式起訴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及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鄒幸彤、梁錦威、徐漢光、鄧岳君及陳多偉 5 名常委同時被指沒有在限期前,提供警方國安處要求的資料,7 人將於今日(10 日)早上 9 時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庭提堂。警方昨晚表示已凍結支聯會約 220 萬資產。

【11::03】鄒幸彤保釋被拒

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拒絕鄒幸彤的保釋申請,認為她一旦獲保釋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安行為。鄒保留 8 天保釋覆核權利,定於 9 月 15 日下午 3 時半就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10:53】鄒幸彤自行就保釋陳詞

鄒幸彤自行就保釋申請陳詞。發言後,旁聽人士鼓掌,有人高呼「講得好」。

【10:35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 鄒幸彤:明白呢個係一個荒謬控罪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至 10 月 28 日再訊,以候警方調查電子設備。周天行指警方昨日拘捕行動中,在支聯會找到 50 個記憶棒、iPad及電腦。法庭書記讀出控罪時,詢問被告是否明白,鄒幸彤表示「明白呢個係一個荒謬控罪」。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

【10:25】官:稍後處理豁免 9P 限制申請

甫開庭,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就指,收到傳媒申請就本案豁免《刑事程序條例》第 9P 條對傳媒報道保釋程序的限制,但打算先聽取各方陳詞,容許再處理。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E4%B8%8D%E6%96%B7%E6%9B%B4%E6%96%B0%E6%94%AF%E8%81%AF%E6%9C%83%E8%A2%AB%E6%8E%A7%E7%85%BD%E5%8B%95%E9%A1%9B%E8%A6%86%E6%A1%88-%E9%84%92%E5%B9%B8%E5%BD%A4%E7%AD%89%E8%A2%AB%E6%8A%BC%E8%87%B3%E6%B3%95%E9%99%A2%E6%87%89%E8%A8%8A
2021-09-10 12:31:34
民政事務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
以下是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今日(九月十日)在於北角社區會堂舉行的首場區議員宣誓儀式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首先多謝各位傳媒朋友來到這個社區會堂。政府已按《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的要求,今日舉行了第一場包括有中西區、灣仔區、東區、南區的區議會議員的宣誓儀式。作為行政長官授權的監誓人,我會依法辦事,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考慮區議員宣誓是否有效。

今日有一名區議員沒有出席宣誓儀式,所以已被視為《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0A條下,拒絕或忽略作出誓言的情況,因此按照該條例第21條,這位東區(區議會)蔡志強議員則須離任,而不會獲安排重新宣誓。

今日稍後時間政府會發出新聞稿,統一公布,清楚說明今日出席宣誓儀式,總共有24名區議員,當中有多少位的宣誓有效,以及監誓人對其餘有幾多位議員,如果對他們所作宣誓的有效性有疑問,我們也會跟進。如果當中涉及有違法的行為,有需要的話,我亦會將個案轉介給有關執法機構跟進。其餘三場宣誓儀式的安排,也會在我完成今次第一場宣誓儀式之後,完成所有程序,我們會盡快落實和適時公布。多謝各位。


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11分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09/10/P2021091000350.htm
2021-09-10 15:23:19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7885

#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王詩麗署理主任裁判官
#提堂
#20201114天水圍

何(23)

控罪:
(1)刑事損壞
(2)普通襲擊

詳情:
(1)被控於2020年11月14日,在元朗天水圍天耀路近燈柱FA6594行人路上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民主建港協進聯盟的一張簽名紙,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2)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女子馬淑燕。

‼️被告認罪,罪名成立‼️

證物處理:
證物1, 3, 5歸還被告
證物2, 4警方充公

求情撮要: 錄影會面時有承認控罪;衝動屬一次性行為;有家人支持;妹妹在求學;被告母親媽媽身體抱恙;被告會將自己工資約三分之一作家用。在最早階段認罪能節省法庭時間,亦可見被告勇於承擔責任。

案件押後至2021年9月29日1430時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判刑,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有待期間索取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2021-09-10 16:35:08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788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香淑嫻裁判官
#1112荃灣
#裁決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楊(21)

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背景:
2019年11月12日為「大三罷」第2日「破曉行動」。被控於當日在荃灣大河道荃新天地一期外,保管或控制1把玻璃擊鎚 (車窗破窗器),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導致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或損壞他人的任何財產。
————

1443 廣播,約40人旁聽,尚餘少量座位

1451 開庭

1525 覆述案情,接納PW1-4證供,被告和辯方證供不可信不可靠😐,以環境證據考慮😐,‼️罪名成立‼️
2021-09-10 17:01:45
https://www.thestandnews.com/society/ab%E6%B2%92%E6%9C%89%E4%BF%9D%E8%AD%B7%E7%BD%AA%E8%99%90%E5%85%92%E6%A1%88%E6%97%81%E8%A7%80%E7%85%A7%E9%A1%A7%E8%80%85%E9%A0%88%E8%B2%A0%E5%88%91%E8%B2%AC-%E5%8C%85%E6%8B%AC%E8%AD%A6%E5%93%A1%E6%95%99%E5%B8%AB%E9%86%AB%E8%AD%B7%E7%A4%BE%E5%B7%A5%E6%87%B2%E6%95%99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今日(10 日)發表報告書,建議訂立「沒有保護罪」,針對在虐兒個案中沒有盡責保護受害人的「袖手旁觀者」。需要負上刑責者,除了同住的家庭成員,還有對受害人負有照顧責任的機構成員;這些人包括醫護專業人員、監獄人員、入境事務主任、警務人員及教師和學校人員等。

「沒有保護罪」並非只針對虐兒個案,而是保護 16 歲以下兒童或 16 歲以上易受傷害人士(包括長者和殘疾人士)。因此案件中須負責任的旁觀者不止於家長,也包括法例界定照顧者。根據建議,被定罪的「旁觀者」最高刑罰為監禁 15 年(嚴重傷害個案)或 20 年(死亡個案)。

報告書建議,負有照顧責任的人,除了受害人的同住家庭成員、傭工和保姆及社工之外,還包括學校教師、私人補習教師、工作坊主管、醫護專業人員、護理人員、安老院經理監獄人員、入境事務主任、警務人員、教師和學校人員及機構義工等。

諮詢過程中,法改會收到意見認為應豁免教育、醫護、監獄人員和安老服務等人士。以學校為例,反對者認為學校不同人員的法律責任混淆不清,亦對幼兒教育工作者造成負擔;識別醫護的照顧責任也會造成繁重負擔;而安老院或監獄,現行已有機制規定職員的責任。


馬宣立:院友受傷冇人理 社會冇理由唔追究

法改會認為,這些界別的人員只需採取合理步驟保護受害人,便可避免因建議的罪行而負上刑事法律責任。因此,法改會不同意豁免這些人士於建議的罪行以外,因為期望他們採取合理步驟,保護他們本已按合理謹慎標準負有照顧責任的兒童或易受傷害人士,使其免致死亡或免受嚴重傷害,並非無理要求。如他們達到其專業謹慎標準,便不會因建議的罪行而負上法律責任。

以警方或懲教人員為例,報告書引述新西蘭司法部的意見指出,假如易受傷害成年人在被拘禁時受傷,而所受到的照顧程度,是低於一個合理的警務人員或懲教人員會被期望達到的謹慎標準,則有關人員才相當可能招致刑事責任。

在今早 (10 日)的記者會上,針對院舍員工的疑慮,法改會小組成員馬宣立補充說:「成件事唔係針對佢哋(院舍員工),我哋係針對緊應該要做嘅嘢,員工又好,管理層又好,如果院舍裏面有一個院友係唔知點解,受咗一個好嚴重嘅傷,又冇人理嘅,咁咪有個刑責囉。你知道佢有傷,都冇人理,令到個傷繼續差落去,或者甚至乎令到佢死亡,咁好老實講,就算我坐喺度都好,我覺得社會冇理由唔追究呢個責任架嘛,院舍管理層、員工冇理由可以逃避。」他表示明白院舍員工存在憂慮,但認為盡責不難:「好簡單,你見到,咪求救囉,報畀上司聽,搵十字車送佢去醫院之類,已經盡咗責。」
2021-09-10 17:52:45
【鄧炳強新職責:確保無人被不公平對待或被剝削】

政府今日刊憲公布新一批 30 人獲委任太平紳士名單,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獲委任官守太平紳士,前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因已無公職在身,獲委任非官守太平紳士。

政府指,太平紳士的主要職能是巡視懲教院所、羈留中心等,確保有效管理,以及無人被不公平對待或被剝削權利,確保投訴會公平和具透明度的方式處理。
2021-09-10 19:50:46
全港211名區議員分批宣誓,今日(10日)由港島區區議員「打頭陣」,除了東區區議員蔡志強拒絕宣誓,另外14名民主派區議員都全數完成宣誓。

消息指,灣仔區區議員梁柏堅及楊雪盈、南區區議員彭卓棋都已經收到政府發信,對他們宣誓的有效性有疑問,要求進一步解釋。楊雪盈及彭卓棋均涉及去年立法會初選案,同樣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現正獲准保釋。

消息亦指,收到信件的區議員不止這三人。

今日完成宣誓的14名民主派港島區議員名單:
東區區議員:陳榮泰、黎梓欣、周卓奇、蘇逸恒、仇栩欣、梁詠詩、韋少力
灣仔區區議員:楊雪盈、顧國慧、梁柏堅
中西區區議員:楊浩然、彭家浩
南區區議員:司馬文、彭卓棋
2021-09-10 22:33:11
有關索取賠償要求,昨日終於收到Arts Center回覆。

香港藝術中心由第一封通知信表示基於條款22(c)去取消場地租借,如今變成“You have acted in breach of Clause 22(c)”,直接指控我地「已觸犯」此條款,拒絕賠償。

前後矛盾並且毫無悔意,仲要反過來指控你,成件事會唔會太荒誕。

對方由始至終都無法提供任何實質理據,去指出及證明我地如何觸犯該條款,總之我話你係就係。如今香港係咪唔再需要講道理,合約簽咗都可以隨時取消,完全唔須要付上法律責任?

Arts Center於今次事件開咗一個非常壞嘅先例,等於一個機構單憑一個人嘅名字,就可以判你有罪無罪。本來我都體諒場地受壓或有難言之隱,期望大家可以私下解決,但既然對方選擇採取一個如此橫蠻嘅態度,我地往後唯有循法律途徑,為整個團隊討回公道。

如此不文明之對待,恕我無法接受。

面對不合理打壓,我們盡能力抵抗。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4243928527/posts/404676904350437/?d=n
2021-09-10 22:33:31
區議員宣誓(附圖/短片)
************
《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已於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刊憲生效。該條例修訂若干法例,當中規定區議員須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

政府今日(九月十日)在北角社區會堂舉行中西區區議會、灣仔區議會、東區區議會和南區區議會的區議員宣誓儀式。在宣誓儀式上,出席的區議員逐一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並由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作為行政長官授權的監誓人監誓。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解釋》),監誓人負有確保宣誓合法進行的責任,對符合該《解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有效宣誓;對不符合該《解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無效宣誓,並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根據《解釋》所訂下的原則及相關的法律規定,監誓人確定以下區議員的宣誓為有效宣誓:

中西區區議會
1. 楊哲安
2. 彭家浩
3. 楊浩然

灣仔區議會
1. 顧國慧
2. 林偉文
3. 謝偉俊
4. 黃宏泰
5. 李碧儀

東區區議會
1. 梁詠詩
2. 李清霞
3. 阮建中
4. 仇栩欣
5. 郭偉强
6. 周卓奇

南區區議會
1. 林玉珍
2. 司馬文
3. 梁進

東區區議會的蔡志強因缺席宣誓,已被視為《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0A條下,拒絕或忽略作出誓言的情況,故按照該條例的第21條,必須即時離任。此外,由於監誓人對以下區議員今日所作宣誓的有效性存有疑問,因此已向有關區議員發信要求提供額外資料,以決定其宣誓是否有效。

灣仔區議會
1. 楊雪盈
2. 梁柏堅

東區區議會
1. 韋少力
2. 蘇逸恒
3. 陳榮泰
4. 黎梓欣

南區區議會
1. 彭卓棋

汁: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09/10/P2021091000746.htm
2021-09-10 22:33:45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ab%E5%89%8D%E6%B8%AF%E5%A4%A7%E6%B3%95%E5%BE%8B%E6%95%99%E6%8E%88%E5%87%BA%E5%B8%AD%E7%BE%8E%E5%9C%8B%E8%81%BD%E8%AD%89%E6%9C%83-%E5%9C%8B%E5%AE%89%E6%B3%95%E6%98%AF%E5%B0%8D%E9%A6%99%E6%B8%AF%E8%A8%80%E8%AB%96%E8%87%AA%E7%94%B1%E5%8F%8A%E6%94%BF%E6%B2%BB%E5%8F%8D%E6%8A%97%E7%9A%84%E6%AD%A3%E9%9D%A2%E6%89%93%E6%93%8A

立場
前港大法律教授出席美國聽證會 「國安法是對香港言論自由及政治反抗的正面打擊」

立場報道

美國美中經濟及安全審查委員會召開聽證會,...

美國美中經濟及安全審查委員會 ...

戴大為在其呈交給委員會的書面陳詞中指出,...

提及國安法首宗法庭審訊案件唐英傑案,戴大為指出,看來是一宗魯莾駕駛的案件,唐英傑因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旗幟被裁定煽動分裂及恐怖活動罪成,雖然基本法與國安法第四條均說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香港適用,但法庭在唐英傑案中詮釋「煽動」定義時沒有採納普遍應用中的人權標準,即被告意圖造成即時而且可能出現的暴力。

在眾多國安法案件中,戴大為形容47 人案是最令人震驚的案件,「嘗試依據憲法規定挫敗政府,似乎只有在香港才構成顛覆」。

他又批評,香港的高壓政策已超出了國安法本身,自2019 示威潮以來,已有 超過2,500 示威者被不同早已存在的公安法例檢控;即時數十年來沒有引用過的港英時代古老煽動叛亂法律,也被用作針對國安法生效前政治人物的言論。

戴大為續說,國安法代表了一種對香港自治、法治及基本自由的包羅萬有的威脅,很難再找到一個這樣周全的計劃去消滅一個公開社會,並禁止香港素來聞名的自由辯論。而在沒有公眾諮詢下實施的國安法,實際上已凌駕了基本法,終審法院在處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保釋申請時已明言無權按基本法覆核國安法。

秘密警察非常自由

陳詞並指出,國安法同時在警務處及律政司建立了特別國安部門,首長人員在中央駐港國安公署建議下委任及秘密運作。法例容許國安人員毋須法庭搜令入屋搜查、充公資產、截取通訊,「看來香港的新秘密警察,不論是國安公署及本地部門的,都擁有非常自由的權力進行監察,而被針對者獲得司法覆核的機會很小。」

戴大為亦觸及法庭及法律專業人員的壓力問題,更明言司法獨立與覆核已經被犧牲。他指出,國安法案件須由指定法官審理,若他們作出官員認為牴觸國案法的言論,將被調走。過往通常設有陪審團的高院案件,律政司又可以掌控話事權,在唐英傑案中便被三名法官組成的法庭所取代。

法律專業人士方面,戴大為指出,.的來電,因為記者發現很難再找到法律專家願意就人權議題提供評論。


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戴大為..

教育方面,戴大為指出,...

.....他亦觸及香港最近的選舉制度問題,形容在《完善選舉條例》下,反對派候選人在北京友好小圈子選舉界別中獲選的機會是零。

他最後就美國政府支援港人的工作發表意見,...

戴大為建議美國把人權及法治放在核心政策上,有系統地實施於商業及外交政策中。短期而言,他促請美國政府檢視移民政策,讓香港示威者和平民得以逃走。在勞動人口老化情況下,容許香港人逃出暴政、進入美國對美國本身也有益處。他要求拜登政府進一步放寬政策,容許身在美國的香港人獲得永久居留及公民權,並仿效加拿大,向美國大學畢業港生提供永久居留權,美國將會因為汲納這些人才而得益。

國安法
戴大為
美中經濟及安全審查委員會
2021-09-10 22:34:00
全港211名區議員分批宣誓,今日(10日)由港島區區議員「打頭陣」,除了東區區議員蔡志強拒絕宣誓,另外14名民主派區議員都全數完成宣誓。

消息指,灣仔區區議員梁柏堅及楊雪盈、南區區議員彭卓棋都已經收到政府發信,對他們宣誓的有效性有疑問,要求進一步解釋。楊雪盈及彭卓棋均涉及去年立法會初選案,同樣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現正獲准保釋。

消息亦指,收到信件的區議員不止這三人。

今日完成宣誓的14名民主派港島區議員名單:
東區區議員:陳榮泰、黎梓欣、周卓奇、蘇逸恒、仇栩欣、梁詠詩、韋少力
灣仔區區議員:楊雪盈、顧國慧、梁柏堅
中西區區議員:楊浩然、彭家浩
南區區議員:司馬文、彭卓棋
2021-09-10 22:34:30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7886

#高等法院第廿三庭
#陳慶偉法官 #宣讀判詞
👤楊(29) #1111上水

控罪:襲擊警務人員 #襲警
上訴人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上水掃管埔路迴旋處襲擊警長54977鍾宏業。

上訴聆訊: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7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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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駁回上訴人就定罪上訴的申請,維持定罪裁決,上訴人需完成9星期監禁的刑罰。

*上訴人曾還押7天

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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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在原審被裁定罪名成立時,上訴人被吳重儀裁判官批評「守法意識薄弱,阻塞交通自私自利、衝動狂妄、犯錯不遵指示,大話連篇,無悔意,以為警察會扔佢落橋如此荒唐,懷疑被告心智及人格有潛在障礙,先有咁失智行為」。

*引號內容摘自立場新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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