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似關死者同學事
點名簿無啦啦唔見係第一個疑點,可以整唔見既人 好大機會係同班同學/老師之類,而呢個人亦清楚本點名薄既重要性(證明到死者係咪死前係咪無返到學校)
第二,開庭查左一輪,無端端咁岩會跑出黎話被告係變態,有試過燒佢地裙,咁如果係船上燒裙,而兩次咁岩你又發現到,無故燒裙都算大單野,照道理唔應該船上既人會唔知/無上上報紙,反而會無其他人知?
第三,如果纖維得幾組岩,有無可能係買雪糕指甲碰到?如果有死前掙扎,唔應該西裝上會無痕跡?
第四,如果你係被告,你會唔會咁傻,環境證供咁明顯下都敢犯事?跟手仲會因為非禮而錯手殺左人?(唔係強姦係因為處女膜仲係到),你要非禮都去地鐵巴士上人多既地方啦,
利申覺得有機會會唔會係 女死者係被同班同學欺凌?點知玩大左,整死左女死者,割乳頭燒陰毛係想掩飾欺凌既過程, sorry可能ff太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