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則來,不合則去,唔明點解你覺得係情勒。你睇返我一開頭段野,我都有話樓主係夠愛條女,根本就唔洗上黎問意見。
其實我嘅諗法係,「愛」呢家野好難講,係說不得嘅野黎,要去講去諗,「愛」嘅"level"已經唔夠高,正如一個"正常"嘅家庭,仔女想去外國讀大學,做父母就算好唔捨得都好,都唔會去諗「你走咗就以後唔好返黎」/「香港都有大學讀啦」咁。我覺得有咁嘅諗法先係情緒勒索。
Btw,樓主女友提分手背後原因大家都唔知,可能係一早已經對樓主生願,呢單野只係籍口又未定,性格比較"浪黎",講野慣咗咁盡,其實唔係想同樓主分手又未定。(現階段我認為最大嘅可能性係,樓主女友覺得樓主明明不嬲都hea底,而大家又plan緊結婚,宜家只係有份好少少嘅offer彈出黎就諗住推遲結婚,連呢d咁少嘅"誘惑"都頂唔順而將我嘅位置放響second place,咁第時結咗婚有女姣樓主,樓主用乜易出軌。既然係咁,不如及早分手) (假如女友真係咁諗,我係樓主嘅話就會同女友"表達"/show自己係care/有考慮大家嘅將來,同時都表達清楚點解自己想take呢個offer,take呢個offer又對大家嘅將來計劃有咩好處。之後╴就可以比d suggestion。我地可以又結婚,我又去新加坡。如果覺得新婚就馬上long d唔好,我可以問下,睇下新加坡個offer可唔可以遲d accept,又或者睇下新加坡有無工女友可以做,大家一齊去,再唔得就唔去新加坡了。最重要係樓主要比到信心女友,而你自己都要做到,你人生嘅決定一定會考慮埋佢,唔好on99咁二元對立,offer同女友并唔係對立的)(sorry for 1999,但正如之前講,「愛」係好難講清楚,所謂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樓主宜加要做嘅根本就唔應該諗which offer is better嘅問題,個切入點應該係先客觀分析女朋友嘅真實諗法,再去考慮自己對女友嘅愛有幾多,而唔係諗份工嘅前途/收入。而樓主宜加嘅切入點,我feel到係佢其實都唔算咁愛自己女友,因為我覺得如果真係夠愛嘅話,咁最少都會諗/做我上而面一大段1999嘅野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