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必須-
(A)(I)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理學士榮譽學位,主修物理學(綜合物理、醫學物理、放射物理、保健物理或應用物理)或工程學(電子、電機、電腦、微波、生物醫學、電信或醫學電子),或具備同等學歷;及
(i) 畢業後有兩年相關工作經驗;或
(ii) 持有本港大學碩士學位,主修上述學科,或具備同等學歷;
或
(II) 於1975年12月5日或以後成為香港工程師學會正式會員(電機組或電子組),或具備同等資歷;
(B) 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1);及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綜合招聘考試的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達「一級」成績(註1),或同等成績。
原來既 政府物理學家
電子工程師同電機工程師 都可以直接報
仲直接符合「兩年相關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