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啲回覆小學雞到
我引用你個段文字有咩理據可言?
我正正係指出你嘅邏輯問題,有做野=拎幾錢年薪都冇問題,所以先問300萬年薪合理性係邊?你話管理項目我同意,但係社署助理署長全港某一範疇(安老、兒童福利)都係呢個水平,咁叫唔叫合理?
仲有,有好幾間NGO一個人嘅薪酬佔全機構10%,想知咁樣都叫合理?
俾埋資料你
//懷愛會服務總監年薪123萬元,佔機構薪酬總開支14.2%;中華錫安傳道會社會服務部總幹事去年總薪酬達120萬元,則佔10.9%;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播道兒童之家最高層職位總年薪102萬元,亦佔全機構上下人工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