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男土木工程師疑控制慾強兼妒忌心重,不滿升讀大學的女友參加Ocamp兼提出分手,以性愛片作威脅圖迫女友就範,及後更在巴士上狂插女方33刀致死。工程師否認謀殺罪,案件今日續審。控方讀出被告多份精神科報告,指被告因工作不如同學,人工低於市價二、三千元,因而感到自卑,又擔心住在私樓的死者會看不起居於公屋的他。報告又透露,被告曾因召妓而擔心感染愛滋,一度花費3萬元購買藥物。
被告吳欣鍵(25歲)被控於2017年9月16日在柴灣一架118號城巴上謀殺20歲女友李倩姮。控方今讀出多份被告的精神科專家被告。法官金貝理向陪審團解釋,報告的內容並非本案的同意案情,而是依賴其他人口述、再由專家憑他們的專業判斷而寫成。
形容自己行兇過程「好兇殘好血腥」
精神科醫生黃以謙去年9月19日曾於荔枝角收押所與被告會面,被告稱對案發經過毫無印象,只記得案發當日曾搭的士到死者位於小西灣藍灣半島的住所。至於買刀以至巴士上殺人的經過則毫無印象,接下來的記憶已是在醫院醒來後。
當被告觀看在日本城買刀、以及巴士上行兇的閉路電視片段後,被告自言「震驚」,形容事件「好兇殘好血腥」,又稱自己從沒想過使用暴力,對自己的行為無法解釋。被告估計自己買刀是為了自殺,「估計以死相脅,如果Annie(死者)要分手,驚佢唔要我」,並謂不知道兩人當時在巴士上傾談什麼。
被告透露與家人同住,但和父母關係疏離。連同死者在內,被告過往共有四段戀愛史。被告曾因分手而有自殺念頭。他又向醫生透露,很擔心在酒店開房會染上愛滋病,因而強迫自己不斷洗手。被告又自言很擔心女友會認識其他男朋友,一度以死要脅。
至於本案死者,被告透露,2016年7月認識對方,兩人隨即成為情侶。被告形容死者「善良、可愛、單純」,但幾個月後,被告自言感到不安全,不斷追蹤死者的位置及正在做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