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積金局突然向傳媒發「嚴正聲明」指,鑑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於今年1月29日發表聲明表示不承認BNO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亦不會在香港獲承認為任何形式的身份證明,
因此計劃成員不能依賴BNO 護照或其相關的簽證作為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證據。
當局指出,強積金受託人在執行強積金計劃行政工作時,有責任依據香港法例行事,受託人在處理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而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申請時,必須擔當把關者的角色,審視申索人所提供的證據,及檢視全部事實和資料,當局會繼續與強積金受託人在有關方面作出跟進。
痴撚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