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我重申 無叫你地一屌完唔夾就分手 然後周圍濫交
我講既婚前性行為係有感情基礎為前設 可能都穩定交往 覺得雙方都認真 咪扑囉
的確 每人係一段愛情中追求既嘢唔同
有人覺得「性格好 生活上合得來」就夠 性方面無所謂
有人覺得要「性格好 生活上合得來 床上都要夾」咁既話 就同「性格不合」一樣 「性事不合」係應該分手
同我嗌交個啲 多數係前者
但後者個類人就會明我講緊咩
大家對愛既需求唔同 我無逼你到同我一樣
但我俾緊一個alternative thinking你地 有人睇重性生活 覺得婚姻需要一個合拍既床伴 咪去追求囉
覺得性只係一個可以壓抑既慾望既人 咪stick with你認為適合既人囉
根本就無嘢好嘈 只係啲人誤解我講既嘢 再曲解我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