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撚」其實想同大家講,通姦同分身家係無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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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30 13:44:05
其實最好既方法係
1.唔比對方知你有幾多錢, 到時協議離婚, 唔洗搞上庭, 咁就唔洗披露資產
2.將D錢放係老豆老母度
3.放落MPF
4.買儲蓄保險

至於層樓, 基本上硬食, 多數都50/50
2018-01-30 13:44:38
點為之housewife都冇做好先? 好難界定喎, 係冇煮飯, 冇性生活, 定唔俾口爆?

總之一啲主觀嘅觀點, 覺得佢做得好唔好呀, 佢有冇禮貌呀, 依啲上到庭法官都係當冇到.
2018-01-30 13:46:23
其實關於離婚分身家嘅case, 可以睇埋鄭若驊老公之前離婚單官司, 都幾有趣.
2018-01-30 13:46:36
想問身家嘅定義
係男女加埋除二咁分
定係要證明到有啲財產係共同擁有先可以分?

同埋有啲要供嘅 例如樓
落左我同老婆名,但一向都係我由其中一方供
咁分左身家後,點樣介定邊個續供?
如果層樓未供完,咁理論上層樓係咪屬於銀行?咁又有冇得分?
2018-01-30 13:49:32
係婚姻財產唔係資產
好易令人誤會
2018-01-30 13:49:57
律師會查你銀行statement
2018-01-30 13:53:06
有錢都會奶
之前有位富豪花左過百萬飛佢老婆去Paris 食早餐
到離婚個女既claim 佢要維持婚前既生活
餐餐早餐要食1M
2018-01-30 13:54:11
想問下如果層樓喺結婚前已經比左首期 層樓個名係男方同佢老母既 依家男同女方屬於長婚姻 咁依個情況下離婚男同女對間屋既財產會唔會係5:5咁分?
2018-01-30 13:54:55
認真, 無啦啦唔會有人得閒查你

除非一早知你係某地方有可能有資產
2018-01-30 13:56:28
有機會係:
1. (樓價LESS首期) / 2
2. 樓價/3
2018-01-30 13:58:33
要分你身家果陣就查到架啦.
2018-01-30 13:58:51
真係有心研究哩方面嘅巴絲
可以睇睇哩個 case, 算係近期嘅權威案例
KEWS v NCHC
(案件主角你有睇開報紙嘅話就會知係邊個) http://www.hklii.hk/cgi-bin/sinodisp/eng/hk/cases/hkcfa/2013/10.html

唔好嫌佢長, 當係睇故事咁睇, 睇完你會學到嘢

節錄:
終審法院裁定,法庭在處理來自第三者的經濟援助問題時必須考慮(i)第三者提供的經濟援助的程度,及(ii)該等經濟援助在可預見的將來持續的可能性。法庭不單要考慮某一方所擁有的資產,也要考慮假如在某一方提出要求下,其可能合理地獲得的經濟援助。
2018-01-30 14:02:04
認真, 查銀行statement 係 standard procedure, 除非你攞緊綜緩住緊公屋之類。

互相交換完form e 就係 cross examination 架啦。 唔查銀行statement 唔通去問米呀
2018-01-30 14:05:45
你比幾多錢先, 好多細行睇完statement就算, 唔會再走去銀行問

你Form E填中銀戶口, 你都唔會無啦啦走去盤谷銀行查對家啦
2018-01-30 14:06:05
俾d hints ok?估唔到主角係咩人

Btw 起碼唔係已經有財產一定要分俾人先
老破可否徹底解決問題?
2018-01-30 14:08:13
俾啲大陸女人知道點分身家了
2018-01-30 14:12:31
多謝好多巴打提供既資料,其實我係離婚既細節上面都有好多唔明既地方,亦多謝一的不幸離婚既巴打一方解答。

做野先,夜的再黎學野討論。
2018-01-30 14:13:49
美國就得 香港
2018-01-30 14:16:13
以我所知 屋可以用信托持有呢招
等我搵返條link先
2018-01-30 14:17:12
咁如果專登走去美國注冊得唔得
都一樣可以入稟香港法院?
2018-01-30 14:20:35
如果結婚前女方借個名俾佢親戚買樓(親戚俾曬所有錢,但層樓個名係女方同親戚個仔),結婚後女方收入少過男方,咁女方可唔可以分身家 or 膳養費?男方又可唔可以分翻層樓?
2018-01-30 14:26:21
結婚冇法律約束咁結黎做乜
2018-01-30 14:34:21
呢個網都講得幾詳細
http://familyclic.hk/tc/topics/Properties-arrangements/Purchasing-property-together/Division-of-assets-following-a-divorce/#content



然而,如父母為子女付錢購買物業,該物業便會假定是父母給予子女的餽贈,這稱作「預付財產餽贈」。不過,只要有證據顯示父母有意保留自己的實益權益,便可推翻有關推定。
http://familyclic.hk/tc/topics/Properties-arrangements/Purchasing-property-together/Other-scenarios/#content



http://www.hkclic.org/tc/topics/saleAndPurchaseOfProperty/basic_knowledge_of_land_ownership_in_hong_kong/q3.shtml
呢道有詳細講多d



簡單講你只要有方法事後證明你唔係想饋贈
而只係俾佢用信托形式持有
咁就可以唔分半間屋俾佢

所以首先你用財技過錢俾老母
再叫老母出錢買屋俾你結婚
然後搵野證明你只係信托式持有
就算要加老婆名 都要列明係信托式持有(自己諗辨法水掂佢唔好詳細睇同了解咩係信托式持有)
咁就應該可以唔駛俾人分屋??

拋磚引玉 等高手解答




之前睇過個網 講老母有出錢俾仔結婚住
之後仔同老婆好快離婚 要分半間屋
老母想用實益權益去打 話只係俾個仔用信托形式持有間屋
但因為原全欏唔出證據證明當時有咁既意圖
最後個官判老母敗訴
但條link我搵唔返...
2018-01-30 14:35:30
咳神
2018-01-30 14:41:24
第一 注你老母
第二 你長居香港 你點解釋為左婚前協議去美國結婚 而家離婚又唔跟香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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