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膚化妝品非藥物,臨床測試中動物模型非必須
真人、人造皮膚組織、皮膚細胞均可作為測試模型
歐盟自2013年禁止販售經動物實驗的護膚化妝品,即歐盟市場中具臨床數據之妝品必定未曾使用動物模型
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13_210
日本厚生勞動省規定醫藥部外品新有效成分需經人類長期投與試驗證實其安全性及有效性
即使產品含有已承認有效成分,若(1)添加複數相同效用成分配合、(2)追加新效用、(3)經皮吸收率大幅提升、或者(4)宣稱比以往產品效能更為優秀,必須實施人類長期投與(安全性)測試
https://www.mhlw.go.jp/web/t_doc?dataId=00tc2616&dataType=1&pageNo=1
申請資料接收採用動物實驗代替試驗法
https://www.mhlw.go.jp/content/000557092.pdf
In vitro實驗所使用之Cell Line為?是否為人類肌膚細胞?Fibroblast ? Keratinocyte? Engineered skin tissue?
未有正式刊登的研究即未曾受Peer Review
為何宣稱高活性、高效能、高滲透,能夠延緩、對抗甚至擺脫老化的產品沒有需要公開實驗數據?
或許絲打有作為化學人、化妝品生產工業人的驕傲,但化工並非完全等同生化
化合物、配方乃死物,人體代謝機理Physiology才是高效能半醫藥級護膚品的重中之重
延緩、對抗、擺脫老化(來自官方網站商品介紹)已為半醫藥級的宣傳,沒有數據支持就如此宣稱,以致普羅大眾確信其高效能,此風絕不可長
我從未質疑幸福肌一般清潔、保濕、護膚產品之效用,張麗卿以其應用化學及化學工程背景,相信其能設計並生產出優質化妝品
然而現今世代,應該區分化妝品、半醫藥(Quasi Drug/ Cosmeceutics)化妝品、醫藥品
日韓已具較成熟體系,歐美雖無正式法定半醫藥化妝品,但歐美產宣稱高效能的護膚品慣常提供臨床數據,涵蓋真人、皮膚組織及皮膚細胞多種模型
懶人包:如果沒有臨床數據就不應宣稱半醫藥級功效、而應踏實宣稱其保養功效,如果宣稱半醫藥級高效能就應附上相關研究數據
另:希望其他巴絲不要被嚇怕,見到護膚品介紹中有數據就以為必定有損動物權益,WB絲打或有誤會,混淆了醫藥品與化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