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唔算勞資糾紛呀。
兩者可能以普通工作合約模式簽約。唔係以僱員形式簽約。
完咗合約,收錢走人。
否則,杜生都唔會話「考慮簽佢」。即係大家根本都唔係僱主、僱員關係。
不過,做完Job,唔俾錢係正仆街。我估成件事係嗰個豪仔昆曬兩邊。一係佢真係唔記得,一係佢想借阿杜生名氣,落人地格,襯人地唔為意自己食咗去。好似之前張智霖嗰單咁。
不過阿杜生又唔check清楚,死咬住個唔紅嘅𡃁模,仲想斷人尾路。做人做到咁大個就咪鬼咁小家。
如果阿杜生想不了了之,佢都幾難再出嚟行。我又一個「別人做錯事就大大聲屌,自己做錯事就人之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