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冇人知個男係咪一向都以這種手法犯案?
如果呢單唔係強姦案而係盜竊案,
原告報警追究被告喺兩年前帶佢返屋企時偷咗佢一件名貴首飾
兩年後雙方各執一詞
唔知大家又會點睇呢
事發已經2年,咩証據都冇哂啦
如果咁都告得入,真係講個信字
通常都告得入
有咩證據
唔係處就是證明被告破?定係個西唔夠臭同黑?
如果呢單唔係強姦案而係盜竊案,
原告報警追究被告喺兩年前帶佢返屋企時偷咗佢一件名貴首飾
兩年後雙方各執一詞
唔知大家又會點睇呢
財物損失始終都有有形證物睇倒,各執一詞+本身証物都可以協助陪審團判案,相對爭議較少,而家陣個爭議點唔係各執一詞上面而係科學上難以證實有發生過,仲有強姦案審判多數同情受害者所以大家覺得有爭議
事發已經2年,咩証據都冇哂啦
如果咁都告得入,真係講個信字
通常都告得入
有咩證據
唔係處就是證明被告破?定係個西唔夠臭同黑?
好想喺密室隔住電話簿狠狠咁打你打鑊金
酒醉女幼師被姦案 事主哭稱守秘一年未報警 期間只懂「匿埋喊」
男教師涉嫌強姦酒醉幼稚園女教師案續審,女事主今(2日)繼續作供時稱,案發翌日她酒醒後,回到家中仍猶有餘悸,只敢向一名女性朋友透露被性侵,對方叫她保守這個秘密。事隔一年多,她拍拖後向男友坦白事件,男友即叫她向「風雨蘭」求助,她庭上哭訴:「收埋喺心好辛苦,唔可以周圍同人講,自己匿埋喊。」
被告鄧庚濤,27歲,否認一項強姦罪,指他於2014年9月27日在一個公屋單位內,強姦與他同齡的幼稚園女教師X。
女幼師勸永遠保守秘密
27歲女事主供稱,案發翌日她酒醒,心中很驚慌,立即回家睡覺,連洗澡也沒洗。她事後只向一名同樣任職幼稚園教師的女性朋友Y透露此事,說被性侵的過程很驚很痛,但Y跟她說:「得我們兩個人知,唔好話畀人知。」她於是一直保守這個秘密。
事主稱只懂自己躲著哭
直至2015年中,她結識了修讀社工的男朋友,開始拍拖,她同年年底終於向男友透露被性侵,男友即介紹她向「風雨蘭」求助。女事主庭上情緒激動,邊哭邊說:「收埋喺心好辛苦,唔可以周圍同人講,自己匿埋喊。」
她向「風雨蘭」求助後,因為她沒有被告的聯絡方法,輾轉通過朋友Y取得被告朋友的電話,才取得被告電話。最終她在2016年5月7日報警,警方3日後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HCCC437/2016
酒醉女幼師被姦案 事主哭稱守秘一年未報警 期間只懂「匿埋喊」
男教師涉嫌強姦酒醉幼稚園女教師案續審,女事主今(2日)繼續作供時稱,案發翌日她酒醒後,回到家中仍猶有餘悸,只敢向一名女性朋友透露被性侵,對方叫她保守這個秘密。事隔一年多,她拍拖後向男友坦白事件,男友即叫她向「風雨蘭」求助,她庭上哭訴:「收埋喺心好辛苦,唔可以周圍同人講,自己匿埋喊。」
被告鄧庚濤,27歲,否認一項強姦罪,指他於2014年9月27日在一個公屋單位內,強姦與他同齡的幼稚園女教師X。
女幼師勸永遠保守秘密
27歲女事主供稱,案發翌日她酒醒,心中很驚慌,立即回家睡覺,連洗澡也沒洗。她事後只向一名同樣任職幼稚園教師的女性朋友Y透露此事,說被性侵的過程很驚很痛,但Y跟她說:「得我們兩個人知,唔好話畀人知。」她於是一直保守這個秘密。
事主稱只懂自己躲著哭
直至2015年中,她結識了修讀社工的男朋友,開始拍拖,她同年年底終於向男友透露被性侵,男友即介紹她向「風雨蘭」求助。女事主庭上情緒激動,邊哭邊說:「收埋喺心好辛苦,唔可以周圍同人講,自己匿埋喊。」
她向「風雨蘭」求助後,因為她沒有被告的聯絡方法,輾轉通過朋友Y取得被告朋友的電話,才取得被告電話。最終她在2016年5月7日報警,警方3日後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HCCC437/2016
佢個同事咁抵死?
事發已經2年,咩証據都冇哂啦
如果咁都告得入,真係講個信字
通常都告得入
有咩證據
唔係處就是證明被告破?定係個西唔夠臭同黑?
好想喺密室隔住電話簿狠狠咁打你打鑊金
或者喺密室非禮佢條女
大把case得受害人證供
事發已經2年,咩証據都冇哂啦
如果咁都告得入,真係講個信字
通常都告得入
有咩證據
唔係處就是證明被告破?定係個西唔夠臭同黑?
好想喺密室隔住電話簿狠狠咁打你打鑊金
或者喺密室非禮佢條女
大把case得受害人證供
問題就喺呢度
密室盜竊同密室強姦最後都係得受害人證供
但感覺上強姦好似比盜竊容易入罪
明明強姦係比較嚴重嘅罪行
但benefit of doubt 反而少咗究竟係合理定唔合理?
(唔係反問,我係真係唔知)
我唔理咩兩年後先有勇氣去報警咩又成
但講真呢D要講証據,唔係話你係俾佢強姦就得
如果無証據之下都告得入,咁司法制度有黎做乜?(雖然香港都出名垃晒)
btw 兩年後其實點樣証明?真係聽兩邊純講故仔就決定有無罪?
你唔相信陪審團制度,世界上應該冇邊個制度信得過
BTW 公道不在人心,是非只在時勢
事發已經2年,咩証據都冇哂啦
如果咁都告得入,真係講個信字
通常都告得入
有咩證據
唔係處就是證明被告破?定係個西唔夠臭同黑?
好想喺密室隔住電話簿狠狠咁打你打鑊金
或者喺密室非禮佢條女
大把case得受害人證供
問題就喺呢度
密室盜竊同密室強姦最後都係得受害人證供
但感覺上強姦好似比盜竊容易入罪
明明強姦係比較嚴重嘅罪行
但benefit of doubt 反而少咗究竟係合理定唔合理?
(唔係反問,我係真係唔知)
已完
我唔理咩兩年後先有勇氣去報警咩又成
但講真呢D要講証據,唔係話你係俾佢強姦就得
如果無証據之下都告得入,咁司法制度有黎做乜?(雖然香港都出名垃晒)
btw 兩年後其實點樣証明?真係聽兩邊純講故仔就決定有無罪?
你唔相信陪審團制度,世界上應該冇邊個制度信得過
BTW 公道不在人心,是非只在時勢
到最後個句其實都係無証據下睇陪審團點睇件事,而我認為過左兩年先告一個人,去單憑自己都拎唔到實質証據去告人,老實講就算判嬴左真係純主觀性而已
至於話d人唔會咁無聊去咁樣告人,的而且確世界存在住咁無聊既人,所以我始終認為無証據既話我都係會被告係無罪為先
btw香港司法制度的確係差,而我都唔係講緊陪審團制度,所以唔洗扯得咁遠
話屈人強姦嗰班人
點解你地唔試下老屈畀人雞姦 ?
你地講到老屈之後上庭 喊苦喊忽 好似好好玩咁
問下上面果單新聞個tb 同埋 之前果個美容師係咪咁好玩囉
大家都係跟新聞黎講姐 比人姦左 2年後突然告 告既理由仲要咁荒謬 有懷疑好正常
以事論事又比你用道德判鬥
喺你地眼中, 每年發生咁多單強姦, 100% 都話係個女仔老屈架啦
以事論事 ? 講出嚟你自己唔笑呀 ?
大把人都講左啦 正常強姦點解要等2年
個理由仲要話係因為唔知佢住邊 所以唔告 2年後知道就告返
個理由咁荒謬 懷疑好奇?比哂理由唔係以事論事緊?
而家唔係連登仔盲反女人 係你條傻西盲反連登仔
大把受害人過咗多年先提起勇氣報警
好多甚至不了了之,無端端屈佢把撚咩
我9估受害人可能之後拍拖,男朋友鼓勵報警
你9估
ching 你唔做法官真係浪費晒你
事發已經2年,咩証據都冇哂啦
如果咁都告得入,真係講個信字
通常都告得入
有咩證據
唔係處就是證明被告破?定係個西唔夠臭同黑?
好想喺密室隔住電話簿狠狠咁打你打鑊金
或者喺密室非禮佢條女
大把case得受害人證供
事發已經2年,咩証據都冇哂啦
如果咁都告得入,真係講個信字
通常都告得入
有咩證據
唔係處就是證明被告破?定係個西唔夠臭同黑?
好想喺密室隔住電話簿狠狠咁打你打鑊金
如果我兩年後先報案+驗傷既話
你覺得有幾多人信我真係被你打?
根本單野就係正正反映左香港地有西就大曬既典型例子
如果「受害人」係男人被男人雞姦兩年後先提出
隨時被人告浪費警力
始终呢種人對我地女性黎講係一個計時炸彈,對白睇黎好纯熟,有冇佢既朋友有相同遭遇??
始终呢種人對我地女性黎講係一個計時炸彈,對白睇黎好纯熟,有冇佢既朋友有相同遭遇??
成班連登仔見到係強姦處女就屌鳩條仔
平時有強姦案就話條女係雞係公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