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所有嘢一字咁淺。
公司看得起閔熙珍,俾佢話事,但佢堅持要擁有一個完全自主、所有嘢由無到有、完全自己風格嘅團。咪得償所願,乜都比晒佢。要乜有乜,鐘意點就點。
不過,太大野心,唔想屈居人下,想慢慢建立完全屬於自己嘅事業,最後俾人發現咗。
其實最好結果,閔熙珍走,其他事如常進行,new jeans如常繼續運作。
喺商業機構、唯利是圖下,hybe一定係咁做,盡量唔上法庭,私下和解。
Hybe想佢好好睇睇辭職算,一切事照舊咁行,就算依家都唔插手new jeans事務,所有回應及行為都只係趕閔熙珍走。
咩雪藏,投閒棄置,根本唔會發生,唔係一個謀利商人理性會做嘅。
繼續俾閔熙珍搞,就真係一拍兩散,無得回頭,走bad ending.
未來有兩條路行;
一係達成和解,閔熙珍走,其他事如常進行,new jeans如常繼續運作。
係最有可能發生,一般商企會盡量去求和解了事。
二係對薄公堂,佢唔肯走,唔會放棄自己建立嘅一切,鬥到最後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