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係嗰句
fan base一大就會有呢啲痴線fans
唯有推多啲支持多啲其他歌手
等其他歌手都多啲fans可以制衡下
故意抄襲、或應指明惡意抄襲,無非是想「慳工夫」,叨光掠水,複製已成功的例子分一杯羮。當有利益關係時,這便是偷竊,這個惡意抄襲是盗取了別人努力累積經驗所獲得的創意,令原作者沒有因為創作而得到合理回報。但終歸問題所在,是錢沒有落入應該袋之人手中,而到別人的口袋了,那我們便要問,到底那是誰給的錢,誰把錢下注在小偷上。
我還有一個陰謀論的看法,所以抄襲,不過是另一個制造noise的營銷手段,在串流和演算法的商業模式中,給予負評不單不會減少「抄襲者」或「被抄者」任何一方面的收益,甚至會大大增加雙方的流量,因為大眾正正都抱住獵奇心態主動去聽音樂(當然我也是),實在是何樂而不為?
古典音樂、藝術界流傳著這句說話:「Good artists borrow, great ones steal.」(或不同的字眼,如Good composers borrow, great ones steal),畢卡索、史特拉汶斯基、甚至Steve Jobs也曾被指說過這句話。我在此不考究他們有否說過。音樂上借用得不好,便容易為人詬病抄襲;所謂「偷」,正是在不為人知的情況下挪用,只要偷得夠好,愚民就會上當,所以當一個作曲家偷得夠好,他便是「the great one」。不過藝術還藝術,商業就是要賺錢,賺錢不談道德,那些你以為的道德,本名叫作「聲譽」。
概念是無法被偷走的,只能被複製,但如果複製品比原作品更好,它便成為了創新
這來到我要說的最後一點:概念是無法被偷走的,只能被複製,但如果複製品比原作品更好,它便成為了創新。YouTube本來也不過是電視機的複製品,但當它發展得夠好,大眾便會紛紛轉投看YouTube,現在又有人要幫電視機(不是電視台)講說話嗎?假如Odysee有日發展得比YouTube好,大眾又會紛紛移民。大家與其在指控音樂「抄襲」,交差比對,不如增長自己的見識,學會如何欣賞音樂,畢竟音樂真的不是只有歌詞、旋律、節奏、和弦。
大家不要獻醜了好嗎? 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