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
同埋唔理邊一單案都好,驗屍係破案好重要一環
一定環要極嚴謹,唔可以出錯
就算搵個實習,都一定有大粒啲既睇到實確保唔會出錯,如果唔係就絕對對死者唔公平,法醫部門做左咁多年冇可能係咁既安排上面出錯
唔通要人死左仲要靠彩數撞到好法醫先得到伸冤?
同埋都係果句,如果係判定佢自殺浸死
肺同胃會入水,咁關鍵既器官點會咁武斷話表面冇咩野就唔影相?藻類又唔test。
仲夠膽死話香港水域冇藻類
屌你老味香港仲要係亞熱帶潮濕地區,比好多地方會更常見到藻類
所以咁快燒屍再加搵實習出黎俾當解釋左俾公眾會出錯係真係好有嫌疑,擺明有野隱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