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宇都宮女子大生殺害事件
概要:
1999年4月23日,櫪木縣南那須町內一個遠離人煙的山林中一名上山摘山菜的男人在距離道路3米的竹林中發現一具全裸女性遺體。遺體當時呈仰向狀態,解剖證據顯示死後已過十天,死因為窒息死。除了頸部有明顯被絞殺的痕跡,沒有其他外傷。此案中有位「重要參考人」
(一般咁叫得其實都同疑犯冇咩分別...)但在事發後7個月半後上吊自殺。
內容:
被害人為作新學院大學2年級的坂本彌加,住在宇都宮市內。
發現現場沒有爭執的痕跡,懷疑是在其他地方被殺後搬運。
時序:
4月6日 被害人在4月6日傍晚時分與家人說道
「我稍微出門一下」然後就駕車出門了。
同日晚上有人在宇都宮市內的汽車旅館(love hotel)目擊到她,這是最後目擊情報。
4月9日 被害人一直沒回家,家人向警方報案
4月11日
距離自宅約2km的家庭餐廳停車場發現了被害人的車子,這家餐廳是24小時營業的,無法得知從何時停泊在此,但估計犯人從這裡把被害人帶走,因為被害人的最後足跡也是到此為止。
重要參考人自殺:
此案中有位重要參考人,不確定是否上山摘菜並發現遺體那位,該男子住在芳賀町,35歲無業,
在事發後約7個月半被發現在當初發現被害人遺體的鄰町一處竹林中上吊自殺。
死後已過了差不多半年才被發現,基本上已白骨化。男子遺體旁邊放著一張「我並沒有做過(殺人)。」的遺書。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