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查幹部表示山本在事後一個月間,多次使用死者的手提電話,縣警以強盜殺人的嫌疑向他作出調查。
調查期間縣警亦向相關人士採取對山本疑犯的證言,死者上班的餐廳一位男員工表示山本應該並非與死者在餐廳內認識,因為死者生前的崗位是負責廚房內洗碗,一般日常不會出現在樓面亦難以與客人結怨。
而住在山本附近的男鄰居表示:「去年夏天,在店內停車場BBQ時聽見山本生氣地大叫:「喂你們很吵!」在深夜中結下了因怨但未知是否與事件有關係。」
無罪論:
2012年7月9日在橫濱地方法院進行了初審,山本不認罪表示自己與案件全無關係。
檢方先作陳述指死者襪子上的遺留物與從被告口中採取的DNA一致,指責被告:「把人家全裸地放置在路上,真是既卑劣又窮兇極惡的殺人魔啊。」
辯方指出死者襪子上同時檢出了其他男性的DNA。由於被告之前因別的案件被檢出DNA,管理證物的搜查員可能誤把被告的DNA黏到死者的襪子上,因此主張無罪。
裁判:
最高法院於2013年4月10日否定了山本被告的上訴,並維持一審及二審中的裁決,判處被告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