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田美代子的惡行記錄:
-變賣受害人的家宅,土地
-把受害人整個家庭軟禁,孩子當作人質,父母則是要替她做事而不能反抗
-不讓受害人睡覺和上班,精神上折磨他們
-操控某個家庭成員去打另一個成員,而且每天都會更換毆打者
-給各家庭裡的孩子們非常多的甜頭式照料,滿足他們的欲求,從而向他們洗腦自己的父母有多差勁,並要他們寫下侮辱自己父母的說話
-受害者曾向外界求助,鄰居知道後去報警,但角田以非法入侵民宅為由拒絕調查
後來有次角田指使受害人去偷竊,受害人想到這是好機會向警方自首及揭發真相,最後卻被角田先一步搶掉認罪的機會,以偷竊罪被判緩刑,
期間所有其他控告都不予接納
在上面被害家庭中有個姓谷本的家庭,父母加一雙姐妹,媽媽在一次逃脫中被抓回殺害,爸爸帶著姐姐一起逃出,最後爸爸成功逃走,姐姐被抓回去
妹妹屈服了在角田的統治之下,沒有幫助自己的家人反而一直虐待姐姐更成了角田的兒媳,虐待姐姐的方法有:用火槍燒她的身體,用煙頭燙至千瘡百孔
姐姐好不容易逃出了第二次,在外面的世界生活了兩年,因更換駕駛執照的關係,找來兩名朋友陪同去換,在路上她一直跟朋友
說「她很有可能在這天遇害」但為了不牽連朋友所以她沒有把詳情說出來,果然姐姐在下車不久就被妹妹發現並親手抓回去
原來妹妹一早向駕駛中心謊稱姐姐離家出走了,要是她來換證的話請警官幫忙通知她
目擊這樣場面的兩名友人要求警方幫忙「要是朋友被抓回去一定會被殺死的!」但警方的回應是:
「雖然她被家人帶走了但還沒有發生你們所說傷及性命的事情,離家出走的人都這樣啊我們管不了。」 於是姐姐再沒有逃出生天的機會,被角田和妹妹虐待致死後再灌到水泥中埋葬
警方的「惡行」:
除咗上面所提及既廢能,警方係呢宗案件中間接成為幫兇,15年後唯一幸存者表示:「假如警方當時能好好調查下去,也許大家都不會家破人亡了」
(順帶一提在google搜索:尼崎事件,其中一個搜索建議後綴是 警察 無能 )
在美代子犯罪的二十餘年裏,警署接到不少街坊的求助,但都被警方
以:「家庭內部矛盾而無法介入」為由拒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