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公屋富戶政策現分歧 房委會溫和派盼勿「殺紅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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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碌棍
2024-11-17 13:54:33
4人家庭9萬點解唔洗走
統計處公佈嘅港人入息中位數先$21800
乘4先$87200
你4人家庭9萬
咪已經代表你全屋4條友
平均收入高過一半香港人喎
全港住公屋嘅人數,大約只有216萬人
講緊大約3成人口咋喎
你個入息超過一半人嘅家庭
拎住本身應該只有3成貧窮人口先有嘅社會福利
然後你覺得你應該繼續享有呢個福利
點睇呢個入息都應該要還公屋囉
Lionel
2024-11-17 18:07:52
咁2人家庭每人搵2萬零蚊咪又要走?
你解決到正當收入人士
出現金糧個d 條點解決先
Lionel
2024-11-17 18:10:30
佢on9 我先知啫,比你捉到一個又點
其他千千萬萬個人你捉唔到/冇辦法捉
的士佬/地盤佬唔係擺明出現金糧咩
不過你搞佢唔惦之ma
當年碌棍
2024-11-18 01:47:24
係搞佢唔惦,所以呢
唔通咁樣代表公屋富戶繼續持有公屋就啱
明明講緊政府容許某部分不合資格嘅人繼續合法持有公屋
應該要收回呢D不合資格人仕持有嘅公屋
你同我講有人犯法政府拉唔到,兩件事有咩關係
你就好似講緊因為有人洗黑錢政府拉唔到
所以你持有黑錢就應該要合法一樣咁無稽
Lionel
2024-11-18 07:15:07
係現時政策下 4人9萬都仲係交倍半租
咁人地何來佢地不合資格繼續持有公屋
只係你覺得佢地咁既收入繼續持有係唔公平啫
而我講緊出現金糧冇報正既人
都一樣可以有4人搵9萬既情況
係你同一標準下我都覺得唔公平有咩問題?
你咪偷換概念啦
我講緊報正/唔報正4人9萬都要走呀
講到尾你咪即係雙重標準囉
你個做法係洗黑錢拉左佢
淨底係我明知佢洗黑錢嫁啦不過我唔理由佢
你咪一鳩樣無稽
當年碌棍
2024-11-18 08:41:25
何來佢地不合資格
咁假如佢地而家無持有公屋
以呢個入息係咪申請到公屋先
申請唔到咪即係已經不合資格囉
而家仲要係講緊超幾倍嘅公屋富戶先逼你走
有咩問題
另外,偷換概念嘅係你
無人講過唔理犯法嘅人
規矩永遠只能限制守規矩嘅人呢點無錯
但無可能因為有人唔守規矩而將規矩放寬到大家都唔洗守
唔守規矩嘅人應該直接嚴懲
製造出阻嚇作用先至可以解決你個問題
至於點樣搵出呢d人,點樣嚴懲
你同政府講嘛,同我講做乜
Lionel
2024-11-18 09:17:29
你係咪智障嫁
不嬲申請同入左去都係兩種計法
如果4人申請者上限30950
咁係咪個家庭一搵到31000就要即刻走?
即係你排5-6年公屋
然後隔1-2年是但一個仔女出黎做野
家庭收入過31000
唔好意思啦你超標唔該執包袱走人
香港d 政策由你去諗真係死撚得
Lionel
2024-11-18 09:18:37
有咩同政府講
咁你想4人家庭搵9萬就要走
你係度講把撚
你同政府講啦
當年碌棍
2024-11-18 10:00:10
你個智障睇字睇完一句就當睇晒
睇多一句先覆好難
定係你唔明咩叫超幾倍啫
用返你個例子,4人申請上限係30950
31000係已經不合資格喎
之後果d已經係屬於酌情
純粹唔洗即時收返間公屋咁解
並唔代表符合資格
而家去到5倍成154750先收回根本離譜
2024年4人家庭收入中位數先48700咋
就算而家話收緊都係收緊至4倍
都係講緊123800
咁都叫辣招
我嘅睇法係去到2倍就應該出信建議你走
去到3倍就應該強制收回啦
3倍92850我當每人每月生活費用10000
再拎30000出嚟租樓
平均每人仲淨到5712儲起
就算本身0儲蓄都可以維持正收支
更何況幾乎不可能0儲蓄
Lionel
2024-11-18 15:36:14
你係唔係唔理解咩野叫
"申請公屋資格"同"富戶政策"既分別
以4人家庭為例申請資格係你入表申請到拎到屋個刻
家庭收入都要維持係$30,950 內叫"合乎申請資格"
到佢已經成功拎到公屋個申請公屋流程已經"完結"左
之後就會落左去"富戶政策"度
"富戶政策"係用黎應對D公屋戶係住緊既時候
因為入息增加同資產上升從而收取相應既租金/需搬離間公屋
哩D一早定立哂落黎既野關酌情咩事?
政策列明超2倍交倍半,超3-4倍就交2倍租
叫合乎繼續係度住既資格
到超5倍先叫"唔符合資格"
白紙黑紙寫明既野你都可以曲解
唔話你係智障仔都唔得啦
當年碌棍
2024-11-18 15:45:09
所以而家政府咪收緊囉
明唔撚明啫
Lionel
2024-11-18 15:55:57
話收緊都唔知佢點收
就算點收都好個家庭一日未超過佢訂立要遷出個額
佢都係合乎繼續住既資格
你明唔撚明
當年碌棍
2024-11-18 16:10:36
我換個講法,我認為富戶政策本身已經係酌情
就係等你唔會入住公屋之後好快又要搬走
所以呢個係一個唔趕你走嘅「政策」,唔係「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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