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好講hypothetical case 我月入十萬, 老婆三萬, 家務兩份做 離婚邊個分邊個身家 淨係呢樣 本身已經係不平等條約 男人娶女人跟本就係比保障佢 30歲後跟本就係depreciate到尾既產物 你老左係任何人都嫌棄你 男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