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心求教]
可唔可以咁講:
其實呢個po講到尾係討論緊,寫歷史應唔應該用著色字詞(?)
以下嘅諗法將會列返個點,方便回應,非扮野
1. 考慮用日誌/「歷史」黎記載「一個警察攻擊而且拉左疑犯」呢個情景,正常都會用“制服”、“揖拿”等正面嘅詞語;而如果調查後發現原來警察係因私怨拉錯人,寫歷史個個人會用返啲帶負面情緒嘅動詞(如毒打)黎形容返件事。
2. 雖然警察無論點講都係"攻擊"左一個人,但如果用文字記載都只用客觀字眼“攻擊”,其實語意會唔夠完整。依呢個思路黎諗,唔通歷史次次都寫攻擊咩。
3. 如果以上兩點都冇問題,咁我覺得寫歷史個班人,「係無老作事實嘅情況下」(強調呢一句」用著色字修飾下歷史,係件合理嘅事(?)換言之,我覺得中國,以及其他國家講打人就幾咁威,俾人打就喊苦喊忽係好合理。
4. 有人提出「依加係屌緊中國衰,唔需要睇外國歷史點寫」、「就算其他國家都係打人就叫擴張,俾人打就話侵略,都唔代表呢件事係合理」等論點,我就覺得世界各地用緊嘅文字普遍都用著色詞,所以中國用都好正常。(可能會犯左訴諸群眾嘅謬誤,但係語言/文字本來就帶有缺憾,冇更好嘅方法底下,用著色詞都好合理啫)
5. 關於民族,血統問題,有人可能會話,著色詞還著色詞,唔使將元清族人講成中國人掛?唔通若果日本攻佔左中國,到時又話日本人係中國人?
呢度我唔識答,大家討論下。我就覺得要中國以政權方面黎諗,唔通寫依加國內嘅少數民族係外族咩,梗係寫各族融洽變成中國啦
帶返個頭盔先,可能頭兩點已經fail,我都係黎學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