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得半年recruitment agent經驗
轉左入政府做
而家讀完HR hd 想入行
但見身邊有人係大公司做左4-5年
起薪得11-13K
到而家都係below 20K
相對我而家份工(同HR無關)都低幾K
其實我唔介意少少pay cut
但有冇邊啲行業嘅HR入職高人工啲/長遠賺多啲又前途好啲?
又或者俾你請(HR asst.嗰啲位)嘅話,
你會係俾咩range左右?
Thx
之前得半年recruitment agent經驗
轉左入政府做
而家讀完HR hd 想入行
但見身邊有人係大公司做左4-5年
起薪得11-13K
到而家都係below 20K
相對我而家份工(同HR無關)都低幾K
其實我唔介意少少pay cut
但有冇邊啲行業嘅HR入職高人工啲/長遠賺多啲又前途好啲?
又或者俾你請(HR asst.嗰啲位)嘅話,
你會係俾咩range左右?
Thx
違反顧員合約 最大鑊會點?
做Office 老板要買勞保?
請no pay其實可唔可以唔俾證明,反正都無袋你人工
有時朝早有d唔舒服但唔洗睇醫生,有d肚痛有d暈咁屋企抖下無事
按實際上佢地似係由A公司解僱左你之後再由B公司請你
咁老實講MPF就僱主果部份佢地一定會供足既
因為就由當你重新入職
首60天免供款期過左之後既首次供款都要由入職起計一次過供返晒之前既款項
佢當你新員工, 咁紅假年假過左3個月之後先有都正路既
以上睇呢件事係無問題既
之但係
若果係真係咁睇成件事既話
A公司解僱你應該係要賠足晒解僱既費用:
如 代通知金/通知期
有薪年假薪酬
遣散費 / 長期服務金 等等
不過點都好
都要睇番你地之前係點傾
即係你地之間有冇相關係合約簽左而大家同意左某D做法
呢度我建議你自己睇番同呢件事有關既文件有冇咩相關資料先
如果唔清楚就同番僱主溝通
但如果你簽晒名係D不公平條款到咁就........
之前得半年recruitment agent經驗
轉左入政府做
而家讀完HR hd 想入行
但見身邊有人係大公司做左4-5年
起薪得11-13K
到而家都係below 20K
相對我而家份工(同HR無關)都低幾K
其實我唔介意少少pay cut
但有冇邊啲行業嘅HR入職高人工啲/長遠賺多啲又前途好啲?
又或者俾你請(HR asst.嗰啲位)嘅話,
你會係俾咩range左右?
Thx
請no pay其實可唔可以唔俾證明,反正都無袋你人工
有時朝早有d唔舒服但唔洗睇醫生,有d肚痛有d暈咁屋企抖下無事
幫朋友問 其實hr可唔可以問學校check個學生係唔係take緊study leave?朋友想推某公司offer但係驚話有其他offer會俾人blacklist,打算話學校唔批leave 所以做唔到coop(半年
幫朋友問 其實hr可唔可以問學校check個學生係唔係take緊study leave?朋友想推某公司offer但係驚話有其他offer會俾人blacklist,打算話學校唔批leave 所以做唔到coop(半年
同埋基於個人私隱保障條例,其實 HR要簽左受權書先可以做 reference check,另一間公司亦都應該睇左受權書先提供工作資料
所以通常你填 application form個時都另外有張野要填全名同hkid number之後簽名
有樣野想問
小弟而家做野果間合約列明係19日年假
星期六返長短週
而年假方面個條文係咁︰合約期內可享有19日年假,年假需於該合約期內放取及不得換作薪金支付,在特別工作及有職務安排的情況下不能放取。
到我入職一個月之後,就突然間出左另一個政策,話一改以往政策,唔再係返一個星期六再放一個星期六(當時我未入職),改為有唔係自己所負責既職務時先至要返(冇錯,咩叫唔係自己負責既職務呢?即係如果我返星期六係做自己TEAM既野就唔計算,做人地TEAM既野先計一次),然後一年要返16次星期六,返唔夠要扣AL
重點︰呢張政策紙係返左一個月工之後先出現,並且入面所講既野係合約冇寫的
想問下根據勞工法,僱主有冇權咁樣做?因為假如我遞信辭職,呢個所謂既政策係會影響我幾時LAST DAY,同埋假如佢最尾計LAST DAY時真係因為呢個政策而扣左AL,我係咪可以向勞工處求助?
附上條例第四章
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4.pdf
如僱員受僱滿整個假期年而仍未放取有薪年假,則不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僱
傭合約,僱主須支付工資給僱員以代替未曾放取的年假,而在計算該等年
假薪酬的每日款額時,應以「終止合約的日期」為「指明日期」。(年假薪
酬的計算方法見上文「年假薪酬」部分)
如僱員在個別假期年內只受僱滿 3 個月但不足 12 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
而遭即時解僱外,僱主須支付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給僱員。
我所知係如果我做唔夠一年,果19日AL會*返工日數/365。
謝謝
有樣野想問
小弟而家做野果間合約列明係19日年假
星期六返長短週
而年假方面個條文係咁︰合約期內可享有19日年假,年假需於該合約期內放取及不得換作薪金支付,在特別工作及有職務安排的情況下不能放取。
到我入職一個月之後,就突然間出左另一個政策,話一改以往政策,唔再係返一個星期六再放一個星期六(當時我未入職),改為有唔係自己所負責既職務時先至要返(冇錯,咩叫唔係自己負責既職務呢?即係如果我返星期六係做自己TEAM既野就唔計算,做人地TEAM既野先計一次),然後一年要返16次星期六,返唔夠要扣AL
重點︰呢張政策紙係返左一個月工之後先出現,並且入面所講既野係合約冇寫的
想問下根據勞工法,僱主有冇權咁樣做?因為假如我遞信辭職,呢個所謂既政策係會影響我幾時LAST DAY,同埋假如佢最尾計LAST DAY時真係因為呢個政策而扣左AL,我係咪可以向勞工處求助?
附上條例第四章
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4.pdf
如僱員受僱滿整個假期年而仍未放取有薪年假,則不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僱
傭合約,僱主須支付工資給僱員以代替未曾放取的年假,而在計算該等年
假薪酬的每日款額時,應以「終止合約的日期」為「指明日期」。(年假薪
酬的計算方法見上文「年假薪酬」部分)
如僱員在個別假期年內只受僱滿 3 個月但不足 12 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
而遭即時解僱外,僱主須支付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給僱員。
我所知係如果我做唔夠一年,果19日AL會*返工日數/365。
謝謝
1) 應該影響唔倒你通知期,一個月就一個月,星期六洗唔洗返工無影響
2) 你做左幾耐,entitle 左幾多日AL
返左幾多日星期六?
由上年9月到而家,暫時放左6日AL
星期六以佢既計法係返左5-6次好似
我最想知其實佢以"星期六上班不足為由而扣假"呢樣野係法例上係成唔成立?
同埋所謂既"星期六上班"都係由佢去定義而唔係由部拍卡機去定義
幾日炒散個啲比僱主強行迫放工 係咪冇得反對? 法例不受保障?得口頭協議同埋一張更表
幾日炒散個啲比僱主強行迫放工 係咪冇得反對? 法例不受保障?得口頭協議同埋一張更表
強迫放工即係點?
工作時間應該由僱主安排吧
幾日炒散個啲比僱主強行迫放工 係咪冇得反對? 法例不受保障?得口頭協議同埋一張更表
強迫放工即係點?
工作時間應該由僱主安排吧
有張更表寫明返工同放工時間
但係冇講過會因應情況而改變放工時間
幾日炒散個啲比僱主強行迫放工 係咪冇得反對? 法例不受保障?得口頭協議同埋一張更表
強迫放工即係點?
工作時間應該由僱主安排吧
有張更表寫明返工同放工時間
但係冇講過會因應情況而改變放工時間
時薪定日薪?
日薪想玩野可以去奴工處睇下開唔開倒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