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喜歡你
2020-06-06 21: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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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老婆?」阿朗致電思思。
「係,做咩?」
「今晚棉花糖去婆婆屋企瞓喎,咁我哋出嚟食好冇?」
「好。邊度?」
「嗯……等間先決定啦,我嚟接你放工。」
「好,五點半見?」
朝光看向思思,問:「約咗人?」
「係啊,約咗老公食飯。」
她喚那個看不見的人為「老公」。
「哦……你結咗婚?幾時識㗎?」
朝光從沒問過她的婚嫁戀愛,她反正不會說得詳細,或者,是因為他不想知道。可是,他以為她還未婚,這年頭女子就算已屆三十也不焦急,而她手上可是沒戴婚戒的。
「中學尾囉。結咗婚好耐啦,我早婚。」
思思手上,是沒有戒指的,即使成婚已久。
二十歲,還未結婚的時候——
阿朗某天神神秘秘的向她展示左手無名指。
「做咩用marker畫手指?」她看見後,甜笑,手背那邊是一條幼幼的線,掌心那邊則寫着:
「 L&S
2.7.2005」
朗和詩,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是他們的拍拖紀念日。
「唔係畫㗎,我真係去紋咗。」
阿朗覺得,思思不太有安全感,但他不知怎樣做。唯有,做一些MK的事,以顯真心,妄語若然拋棄她,定當將手指砍下,為她傷及髮膚,還不是真心鍾愛?
「吓,點解紋嘅?唔痛咩?」
「少少啦,」他不自然的笑,分明是記起當天痛楚:「俾你相信,我一生一世都愛你吖嘛,如果同你分手,我發誓我一定斬手指!」
她捉住他舉起的三指,嗔笑道:
「唔好亂發誓啦,真係分手咁點算?」
「斬手指。」他認真的答。
她咧開嘴笑,愛侶在蜜運時都愛說這些不理後果的談情話,最後也可能換他人來理料他的襯衫;但是他這一刻的真心,彌足珍貴,令她歡喜。
「咁我都要。」
於是,他們又一同到那家紋身店,阿朗看着思思,紋上一模一樣的圖案,在左手無名指上。
隔年,思思懷孕,她對他說:
「唔好買咩戒指嗰啲,你以前已經送咗俾我啦,而且,永遠都除唔甩,唔驚整唔見喎。」
「係,你都走唔甩㗎啦,呢世都係我老婆。」
就這樣,一「戴」就戴了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