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news】[<Mix Nine>訴訟今日首次開庭..Happy Face VS YG爭論開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16於31日上午舉行了<Mix Nine>第一名的練習生#禹真榮[超話]#所屬公司happy face娛樂公司針對YG提出的損害賠償民事訴訟的首次辯論,雙方辯護人出席。
當天出席法庭的YG方面法律代理人向法庭說明了<Mix Nine>出道組告吹的過程並表示“<Mix Nine>是傾注心血企劃和製作的節目。節目的宗旨是將經過競爭選拔的男女各9名練習生按照節目題目進行“混合”完成組合,之後進行組合活動。選拔出道組的9名成員的所屬公司都不一樣,其中2名是YG所屬的。如果這個節目效果好的話,也許不會有這樣的(出道告吹)結果,但是節目的效果不理想,對此感到可惜和惋惜。也使我方造成了很多損失“。
緊接著,對於happyface方面的法律代理人提出的“出道組發行專輯是合同上的義務條款”主張,YG法律代理人解釋道“據我所知,出道組合的專輯發行並不是義務條款,4個月期間雖然擁有成員們的經紀權限並做了準備,但是對其情況無法做出(積極地)展望,我方認為4個月期間不能讓隊獲得成功,所以提議3年(準備)的時間。由於各企劃公司的立場都不同,最終協商破裂“。
YG法律代理人同時還強調道“如果在4個月內強行組建團隊進行活動的話,不會有收益,對此參與者們都認知,所以(對於活動準備時間)進行了協商,只是未能達成共識“。
對此happyface方面法律代理人表示“如果<Mix Nine>的合約能夠順利達成的話,所屬公司之間關於出道的協商就不會破裂.YG方面主張,雖然4個月之內可以進行出道,但由於節目走紅失敗,所以不能出道。這一觀點從我們的立場來看是'甜則吞,苦則吐',YG明知小的經紀公司接受不了3年準備時間的提案,還是提出了這樣的主張,因此這只不過是YG找的理由而已“
接著說道“與4個月的出道準備時間無關,練習生出演電視節目所產生的費用也應該由YG承擔,但YG沒有負擔。”
裁判部確認雙方立場後,決定書面接受追加爭論點,將下次開庭日期定在了11月28日。
唔知邊個會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