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gov.hk/tc/about/govdirectory/govchart/index.htm
問完局長之後就問政務司司長
陪審團組成之初,涉事陪審員已經寫字條給法庭,稱其僱主要求他周六上班,法官與控辯雙方商討過後,認為簡單的處理方法是回答:不用,而數日後全體陪審團要求法庭出信說明情況,法庭亦照做。
護士醒目,有哂supporting
有無做過陪審團 而本身又返shift /星期六日要返既講下?
依家似乎係
政府部門本身既做法
同法庭要求既做法
唔一樣 先攪到有野單野
政府返shift會計 time off,同返office既比較
例如十月返office既會返20日,一日計8.8個鐘, office 會返176個鐘
你返shift就照計,睇下返唔返到176,之後累積下個月
放一日jury leave 冇返工,office既話即返19日,共167.2個鐘
但jury leave會無條件加返一日比你, 所以都係176,冇拖冇欠
護士冇返shift,加唔到鐘,但係計返jury leave, 所以冇分別
佢呢家就係想連星期六都計 jury leave,冇開到庭咁咪好筍?
返長短周平日計8個鐘,當日計4個鐘,加返同其他同事一樣,但星期六如果係當jury leave 就當佢返咗8個鐘?
極端啲講
咁啱條友返係六日全日更
佢又要返足踩足7日?
有冇得再癡線啲
假設有份工係日返10個鐘,有人只係返星期六日
依家佢返左星期四至五jury duty, 所以計20個鐘,原本佢返埋星期六日就一共40個鐘,可以累積到下個月,比其他同事多
但如果佢覺得已經星期四五返咗兩日工,六日唔應該返,佢就可以用因為jury duty 儲左既20個鐘,變成六日假期,咁就算佢六日唔返都好,鐘數都同其他同事一樣,唔會因為返少兩日工而之後要補 / 辭職要補錢
有無做過陪審團 而本身又返shift /星期六日要返既講下?
依家似乎係
政府部門本身既做法
同法庭要求既做法
唔一樣 先攪到有野單野
政府返shift會計 time off,同返office既比較
例如十月返office既會返20日,一日計8.8個鐘, office 會返176個鐘
你返shift就照計,睇下返唔返到176,之後累積下個月
放一日jury leave 冇返工,office既話即返19日,共167.2個鐘
但jury leave會無條件加返一日比你, 所以都係176,冇拖冇欠
護士冇返shift,加唔到鐘,但係計返jury leave, 所以冇分別
佢呢家就係想連星期六都計 jury leave,冇開到庭咁咪好筍?
返長短周平日計8個鐘,當日計4個鐘,加返同其他同事一樣,但星期六如果係當jury leave 就當佢返咗8個鐘?
極端啲講
咁啱條友返係六日全日更
佢又要返足踩足7日?
有冇得再癡線啲
假設有份工係日返10個鐘,有人只係返星期六日
依家佢返左星期四至五jury duty, 所以計20個鐘,原本佢返埋星期六日就一共40個鐘,可以累積到下個月,比其他同事多
但如果佢覺得已經星期四五返咗兩日工,六日唔應該返,佢就可以用因為jury duty 儲左既20個鐘,變成六日假期,咁就算佢六日唔返都好,鐘數都同其他同事一樣,唔會因為返少兩日工而之後要補 / 辭職要補錢
筍又點唔筍又點
法例係咁講(起碼個官係咁理解)就要咁做架啦
法官每一句都啱就唔洗有上級法院,又或者幾個法官一陣審
今日個官話政府唔可以告政府添
我收到風人大驚到即刻釋法,防止真係政府告政府呀
惟陳官指法庭只是押後案件續審,有關員工仍然是陪審員。
至少個官係咁理解
咁其實一般審訊係連住開庭定時間會相隔好遠?
如果單案審一年,但一個月淨係得一兩日開庭,究竟其餘日子使唔使返工?
唔需要,因為要確保你隨時可以被傳召陪審,所以直到審結之前都唔可以返你本身份工
唔好放棄治療啦柒頭成晚係度 FF 事實出黎
唔係講緊你青山醫院張醫院令呀
單案一日未完一日都係陪審員身份,要做乜都要個官同意先,到底有幾難明
嘩,原來呢度有人明我講緊咩
我仲以為喺度對牛彈琴
條友另一個post講幾粒鐘都唔明煩撚死
附表
(具追溯力的適應化修訂——見1998年第25號第2條;1999年第26號第3條)
表格1
[第17條]
傳召陪審員表格
A.B.
現傳召你在19 年 月 日 午 時前往 原訟法庭出任陪審員。你每天均須出席,直至法庭解除你的職責為止。
(簽署)司法常務官C.D.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貼埋先,唔好俾人話我9up
咁呢家冇庭係唔係每天都出席呀
每天出席嘅前設當然係當日有庭啦,當日冇庭的話成句咪變成"現傳召你在19 年 月 日 午 時前往 原訟法庭出任陪審員,直至法庭解除你的職責為止。"
咁你記住審完之後,非審訊日冇出庭都記住 claim 津貼喇
話明 allowance not salary
當然有分別啦
Allowance 點出就真係法庭點定
陪審團講明係無 salary 出,因為盡公民責任
如果你當 allowance 係糧, 根本係 concept 錯誤
都係嗰句,唔係自己 FF 當真,學人講 concept,之後話成文法係錯呀?
睇下 cap 3 s 31, gazette 我引埋期數比你喇:2017 27 呀
你睇清楚法例點寫啦
有無做過陪審團 而本身又返shift /星期六日要返既講下?
依家似乎係
政府部門本身既做法
同法庭要求既做法
唔一樣 先攪到有野單野
政府返shift會計 time off,同返office既比較
例如十月返office既會返20日,一日計8.8個鐘, office 會返176個鐘
你返shift就照計,睇下返唔返到176,之後累積下個月
放一日jury leave 冇返工,office既話即返19日,共167.2個鐘
但jury leave會無條件加返一日比你, 所以都係176,冇拖冇欠
護士冇返shift,加唔到鐘,但係計返jury leave, 所以冇分別
佢呢家就係想連星期六都計 jury leave,冇開到庭咁咪好筍?
返長短周平日計8個鐘,當日計4個鐘,加返同其他同事一樣,但星期六如果係當jury leave 就當佢返咗8個鐘?
極端啲講
咁啱條友返係六日全日更
佢又要返足踩足7日?
有冇得再癡線啲
假設有份工係日返10個鐘,有人只係返星期六日
依家佢返左星期四至五jury duty, 所以計20個鐘,原本佢返埋星期六日就一共40個鐘,可以累積到下個月,比其他同事多
但如果佢覺得已經星期四五返咗兩日工,六日唔應該返,佢就可以用因為jury duty 儲左既20個鐘,變成六日假期,咁就算佢六日唔返都好,鐘數都同其他同事一樣,唔會因為返少兩日工而之後要補 / 辭職要補錢
有無做過陪審團 而本身又返shift /星期六日要返既講下?
依家似乎係
政府部門本身既做法
同法庭要求既做法
唔一樣 先攪到有野單野
政府返shift會計 time off,同返office既比較
例如十月返office既會返20日,一日計8.8個鐘, office 會返176個鐘
你返shift就照計,睇下返唔返到176,之後累積下個月
放一日jury leave 冇返工,office既話即返19日,共167.2個鐘
但jury leave會無條件加返一日比你, 所以都係176,冇拖冇欠
護士冇返shift,加唔到鐘,但係計返jury leave, 所以冇分別
佢呢家就係想連星期六都計 jury leave,冇開到庭咁咪好筍?
返長短周平日計8個鐘,當日計4個鐘,加返同其他同事一樣,但星期六如果係當jury leave 就當佢返咗8個鐘?
極端啲講
咁啱條友返係六日全日更
佢又要返足踩足7日?
有冇得再癡線啲
假設有份工係日返10個鐘,有人只係返星期六日
依家佢返左星期四至五jury duty, 所以計20個鐘,原本佢返埋星期六日就一共40個鐘,可以累積到下個月,比其他同事多
但如果佢覺得已經星期四五返咗兩日工,六日唔應該返,佢就可以用因為jury duty 儲左既20個鐘,變成六日假期,咁就算佢六日唔返都好,鐘數都同其他同事一樣,唔會因為返少兩日工而之後要補 / 辭職要補錢
筍又點唔筍又點
法例係咁講(起碼個官係咁理解)就要咁做架啦
法官每一句都啱就唔洗有上級法院,又或者幾個法官一陣審
今日個官話政府唔可以告政府添
我收到風人大驚到即刻釋法,防止真係政府告政府呀
你咁講無錯,但而家呢個係side issue,同單案無關
就算佢理解錯左上級法院都唔會處理Jury Ordinance應該點解讀既問題
所以某程度上真係佢一個說了算
所以就寄望下星期一 DH 再上庭還拖
呢個法官今日都已經講得咁盡,到時真係會扣起 DH 唔比保釋
HKSAR v. Director of Health 咪有 case 睇
有無做過陪審團 而本身又返shift /星期六日要返既講下?
依家似乎係
政府部門本身既做法
同法庭要求既做法
唔一樣 先攪到有野單野
政府返shift會計 time off,同返office既比較
例如十月返office既會返20日,一日計8.8個鐘, office 會返176個鐘
你返shift就照計,睇下返唔返到176,之後累積下個月
放一日jury leave 冇返工,office既話即返19日,共167.2個鐘
但jury leave會無條件加返一日比你, 所以都係176,冇拖冇欠
護士冇返shift,加唔到鐘,但係計返jury leave, 所以冇分別
佢呢家就係想連星期六都計 jury leave,冇開到庭咁咪好筍?
返長短周平日計8個鐘,當日計4個鐘,加返同其他同事一樣,但星期六如果係當jury leave 就當佢返咗8個鐘?
極端啲講
咁啱條友返係六日全日更
佢又要返足踩足7日?
有冇得再癡線啲
假設有份工係日返10個鐘,有人只係返星期六日
依家佢返左星期四至五jury duty, 所以計20個鐘,原本佢返埋星期六日就一共40個鐘,可以累積到下個月,比其他同事多
但如果佢覺得已經星期四五返咗兩日工,六日唔應該返,佢就可以用因為jury duty 儲左既20個鐘,變成六日假期,咁就算佢六日唔返都好,鐘數都同其他同事一樣,唔會因為返少兩日工而之後要補 / 辭職要補錢
筍又點唔筍又點
法例係咁講(起碼個官係咁理解)就要咁做架啦
明
即係做左陪審員就強制你返一至五 六日放
但有無啲案唔係連續日日審既呢
廢事排文,基本上個法官解釋冇錯,做陪審員期間,個陪審員係當返陪審員工;你六、日係唔洗返,你自已返,比法官知,都會屌鳩你,怕你影響個審判。
重有話“張學友呢d 大明星係會豁免,因為佢出現會影響法庭秩序”,真係得啖笑,taylor swift 年頭先起家鄉做完陪審員,
大家可唔可以有多 d 公民意識
http://hk.apple.nextmedia.com/enews/realtime/20160830/55574214
你覺得如果係香港會影成點?
同埋公眾人物對某些事公開表態過個官就已經可以彈佢, 用番taylor swift 做例子, 佢比人非禮過, 然後抽左做風化案既jury, 所以佢最後係excluded
//由於該案件係有關強姦及綁架,Taylor成為陪審團前要被法官詢問會否有偏袒心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71016/57339154
另一單案,星期五係非審訊日,有女陪審員投訴老細迫佢請假
法官話「陪審員有權在不開庭的日子上班」,「若堅持要她請假」老細就會仆街
老細覺得個員工一個星期返得一日星期五,情願星期五都由個替工返埋工,所以迫個員工用自己 annual leave 請假;而員工就唔想咁樣用哂 annual leave 所以投訴;法官話唔可以迫佢請假
呢單唔係正正指出「非審訊日」係要返工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