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蔭權被指於在任期間接受豪華裝修工程,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一案,衞生署上周五向法庭傳真文件,要求案中任陪審員的員工於周六上班,法官今下令衞生署署長陳漢儀到庭解釋。署長陳漢儀及代表她的政府大狀廖冠華下午到庭,廖解釋指知道公務員要履行陪審員責任,但涉案任護士的陪審員依合約每月需返兩個周六,署長知道該員工星期六不用出庭故要求她星期六上班。
陳漢儀先就引起法庭的不便而致歉,再補充指其部門同事每周一至五返朝九晚五時半,周六返九至中午十二時,要求該員工上班只是一般工作模式。惟法官反問若涉事的陪審員返夜更又如何?陳表示跟上司討論過不會要求該員工上班。法官則指返日更和夜更其實沒有分別。
法官又引述署方上周五傳真到法庭的信,署方在信中要求涉事陪審員在上周六上班,並道「我們不反對讓員工出任陪審員」,法官今向陳指出,法庭每日都向陪審員強調,出任陪審員是首要的公民責任,故不是僱主是否容許,而是一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