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好意思要做伸手黨,希望大家幫幫忙
是咁的,9月中嗰英國買咗間屋,但香港仲有間屋我阿媽住緊但有我個名。
我同律師講咗我唔係first buyer,所以要比正常stamp duty。
依家問題係喺additional stamp duty, 打去問HMRC講咗個情況,佢話有超過一個物業就要比additional stamp duty,要律師儘快contact佢地改同俾利息。
咁同律師講返,律師就話因為我英國買係主要居所,additional stamp duty 係防止炒高屋價,如果非主要居所而又唔係喺英國本地,就唔受additional stamp duty 影響就唔洗俾。
依家2套說法,我都唔知點做,跪求各位幫忙解答
ps.問過chat GPT:
如果你係英國作為主要住所,但同時喺香港擁有物業,根據英國的印花稅規定,你不需要因為在香港擁有物業而支付額外的印花稅(Additional Stamp Duty Land Tax, SDLT)。
額外印花稅主要針對非英國居民或非英國公民在英國購買房產時,徵收額外的稅費。而是否需要支付額外印花稅,主要取決於你是否符合英國稅務居民的定義。如果你在英國居住超過一定時間(例如每年住滿183天以上),你就會被視為英國稅務居民,而不會被徵收這個額外稅。
因此,只要你是英國的稅務居民,無論你在香港擁有物業,你在英國購買主要住所時就不需要支付額外的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