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分析]陶傑:署名作者寫的還是「陳橋」,劉細良並沒有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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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 23:35:22
仲以為你知道的打廿個字就可以答曬

點知打左咁多嘢都無答到個基本問題

簡單復雜化
2024-05-18 23:57:52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tVsjzeqkNEaVcqgZ/?mibextid=qi2Omg

你繼續掩耳盜鈴啦

link就畀埋你啦,自己睇曬先再講啦
2024-05-19 00:11:46
掩耳盜鈴是有prerequisite,話明是盜,罪行喎,咁有左立場行先,一陣又會去返顏色二元世界

OK,咁有授權即係無侵權,明白點解告唔入

依家其實是講緊另一件事了,咩偷USB?定是珠心論,人格問題?偷呃拐騙?
2024-05-19 00:51:10
2024-05-19 00:55:43
自由定價,道德綁架,若不高價,面斥不雅
2024-05-19 01:34:06
原來劉細良仲有單咁仆街嘅嘢
2024-05-19 02:38:05
多到數唔撚曬
2024-05-19 02:42:21
點解睇呢個A台,唔係睇B台?

一陣仲有個C台,咁你跟邊個台先?
2024-05-19 02:44:07
又有新文睇

馮睎乾十三維度
得道者多助
5月7日我寫了一篇〈專欄外的故事,鏡頭下的歷史〉,前天有朋友打電話來,很緊張地告知:「有人鬧你包庇劉細良呀!佢哋話你扮中立,做乜成篇文隻字不提《南華早報》Weldon Kong嘅證詞?」
我淡淡回應一句,因為Weldon Kong的訪問是5月8日才刊出。
我每天寫文寫了八年,拙作被誤解實屬尋常,根本沒有空去介意。何況我唔係「第一日出嚟行」,點敢輕言委屈呢?今天,我不是想抱怨自己被人亂罵,只想指出一點:要公正評論一件事、一個人,你必須留意細節;要找出真相,就更應該留意細節。
5月7日我列出四項雙方均無爭議的事實:
一、照片版權屬《南華早報》所有;
二、照片soft copy是陳橋交給劉細良的,因為很多珍貴圖片連報社也沒有儲存;
三、陳橋沒有為2017年版《鏡頭下的歷史》寫序、提意見、揀照片、參與編輯;
四、陳橋沒有任何金錢收益。
如今事隔11天,根據羅恩惠女士的調查報道和劉細良先生的公開回應,我們可以多添三項無需爭論的客觀事實:
五、陳橋在生時,曾清晰向劉細良和其他人(包括女兒、友人黃勤帶、前記協主席岑倚蘭等)提及反對出版;
六、出版前,劉細良並無按照業界慣例,讓陳橋簽署同意書或授權書;
七、2017年版上書局影集不單用了陳橋為2006年中僑版所寫的序,連全書的圖片說明文字也是照抄中僑版。
對不對?
關於這場爭議,劉細良先生曾苦口婆心勸喻公眾:「我希望大家用理性嘅態度,擺事實,講道理。」好的,事實我已擺在眼前,現在不妨講四點道理:
一、以上事實,跟陳橋女兒陳麗娟5月6日發出的聲明內容,完全吻合,但劉先生回應則自相矛盾,與事實不符。
5月6日劉先生言之鑿鑿說:「出版計劃係陳橋先生橋叔嘅意願,並且獲得佢嘅同意⋯⋯(陳橋女兒)喺當事人離去之後,突然間指控我盜竊,我無意猜測背後係咩原因,我只係希望大家能夠用理性嘅態度,擺事實,講道理。」
當時劉先生只講陳橋同意,從未提及陳橋反對。但到了5月15日,在羅恩惠女士擺出排山倒海的證據,引用第三方證詞,表明橋叔生前曾多番反對出版,甚至聯絡過劉細良本人後,劉先生卻忽然告訴大眾,原來橋叔曾打電話指控他:「點解靜靜地偷咗啲相去出書?」
換言之,「喺當事人離去之後,突然間指控我盜竊,我無意猜測背後係咩原因」這句話已經明顯不符事實了——陳橋女兒並非「突然間指控」,而劉先生也根本早知背後原因,只是選擇隱瞞。
二、劉先生隱瞞了非常關鍵的資訊,有誤導聽眾之嫌。
截至5月17日,劉先生從未向自己的支持者擺出一項重要事實:上書局影集的圖片說明文字,原來全部抄自2006年中僑版。據我所知,中僑版說明文字版權既不屬於《南華早報》,也不屬於陳橋先生。
按照羅女士的報道,劉先生根本沒聯絡過中僑任何編輯(劉先生也承認不認識中僑任何人),又沒有跟中僑文字的版權持有人茶敘和合照,那麼從任何角度看,全書文字都不可能獲中僑授權——這不是證據確鑿的侵權嗎?
假如劉先生在Day 1就開誠布公攤出事實,告訴聽眾自己確實侵了權,而非說什麼「喺當事人離去之後,突然間指控我盜竊,我無意猜測背後係咩原因」,相信許多劉先生的熱心支持者都會立刻有所警惕,明白事理,不會無條件為劉先生護駕。從這角度看,劉先生的部分支持者也是被欺瞞的「受害人」。
三、劉先生回應的穿崩位
劉先生在最新的回應中,講了一個完全顛覆大眾想像的故事——陳橋在2017年曾爆粗辱罵劉先生兼滋擾他的岳父。
其實早於蕭若元先生(即劉先生所謂「坊間有提到」)爆料前,我已聽過這個小道消息,消息是劉先生自己跟朋友說,然後在小圈子傳開的,中間經了三個人才抵達我的耳邊。因為當時仍是「道聽塗說」,我不想公開評論,但現在既由劉先生親口說出,我就談談自己的看法。
劉先生說陳橋在2017年8月中打電話來,先用一輪粗口罵他,再說:「點解靜靜地偷咗啲相去出書,然後會有呢本書?」劉的回答是:「橋叔,你唔記得咩,幾個禮拜前我哋仲飲茶,讀者仲同你簽書,之前我仲送書去你屋企門口影相,你唔記得呀?」
但根據劉先生早前說法,相片是陳橋自己寄到香港給他的。如果劉先生之前說法為真,陳橋在電話中就不會說「點解靜靜地偷咗啲相去出書」,因為那是陳橋寄去的,劉先生可沒有「偷」,陳橋頂多只會說「呃」,怎可能說「偷」呢?
你可能會說,陳橋失憶和癡呆不可以嗎?當然可以,但相信劉先生沒有失憶和癡呆。如果劉先生在取得橋叔手上的照片前,已清清楚楚跟對方說過:
「橋叔,家陣幫你出本攝影集,呢本書點編、用咩相、寫咩字、叫咩名,統統唔使你理。書出完,你冇錢㗎!版權嗰邊就我搞,總之,你淨係畀晒你成世人影嘅相我就得㗎啦,咁O唔OK吖?」
然後陳橋說OK,把畢生心血無條件交給了劉先生,那麼劉先生當時的回應就不會是「乜你唔記得飲茶簽書合照咩」,而是劉先生一直強調的「口頭協議」——他應該直接問橋叔:
「橋叔,你唔記得咩,幾個月前我哋講好咗,你畀晒啲相片我,我幫你出版,之後乜都唔關你事㗎喇,你唔記得呀?」
但現在劉先生的回應等於告訴大家:他在出版及取得照片前(不論用什麼方法取得照片),與陳橋根本沒什麼「口頭協議」。他唯一能展示出來,讓大家相信陳橋同意出版的「證據」,就是出版後的「飲茶簽書合照」。
退一萬步,假設「飲茶簽書合照」真的可以代替合約或授權書(我當然認為不可以,但有見解超凡的「才子」聲稱可以),那陳橋也是出版後才短暫「同意」(其後已收回「同意」),而不是出版前「知情和同意」。
當然你也可以說:出版前的「口頭協議」還是有的,只是劉先生失憶和癡呆而已。如果你相信這一點,即表示每天有很多香港人在聽一個失憶癡呆大叔高談闊論,這似乎比承認他在撒謊更可悲。
至於說橋叔爆粗、索取十萬加幣和電話滋擾,那就更費解了。既然陳橋這麼兇這麼貪財,之前怎會無條件「同意」交出照片呢?劉先生其後既沒有屈服於「惡勢力」而付錢,那陳橋為什麼不繼續滋擾、繼續鬧大事件呢?
這故事的人設自相矛盾,情節有頭無尾,令人困惑。我衷心期望劉先生可以向支持者交代一下:他的岳父大人受到滋擾後,究竟有沒有報警?他又是如何令「惡人」陳橋不再滋擾呢?
四、劉先生可能比陳橋先生更委屈
道理講到這裏,也不排除劉先生仍有萬分一機會是這次風波的「受害者」。他受了這麼多委屈,飽遭攻擊,一開始兩星期,仍然為了保護橋叔的聲譽,沒有踢爆橋叔的「惡行」,其高尚情操完全超越凡人的想像。
但問題是:如果你相信世上有人受了天大委屈也不出聲,寧願說謊也要保護「仇人」的名譽,那麼橋叔強忍不滿而替劉先生合照飲茶和簽書,豈不是更加合情合理?
道理當然還可以講下去,但文章已經太長了,再講,連我自己也覺得厭煩。最後,我只想引一句孟子的話作結:「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親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順之。」
2024-05-19 02:51:18
咁陳橋生前既然認為係盜版,點解唔告劉細良?
2024-05-19 02:58:02
喂,睇完先知呢個世界真係有強姦有焗賭的,又再顛覆認知
2024-05-19 03:01:35
劉細良話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同梁天琦係鬼唔見你話佢誅心論?

人哋批評劉細良就兄弟爬山,你個細良爸爸週圍話人係鬼又唔見你出聲

你就真係chinese喇冚家剷

你條柒頭次次畀我串到冇聲出就唔撚留言揞住隻屎眼但睇唔到當自己贏

提督老師你一離開自己個舒適圈就畀人屌打點樣做提督呀
2024-05-19 03:04:52
有錯請糾正

目前為止,講緊個相片版權根本唔屬於阿陳生的,個版權是南華早報所有

不過唔知點樣又牽涉到有另一家人有版權,應該是文字排版的版權,又應該是無走出來告阿劉生侵權盗版影都無的
2024-05-19 03:07:16
所以既然冇人告劉細良,咁陳橋個女講閪咩
2024-05-19 03:08:41
留意到小農DNA除左幫親不幫理之外,仲有是無一單還一單的概念,好多嘢會混雜埋一齊,真正是混帳咁
2024-05-19 03:15:51
呢個又去返小農DNA的角度想

我估即係想攞返個公道定攞個彩掛,又或者想分到利潤(劉細良無交代賺咗幾多,可能想分一杯羹)

利申: 鳩估
2024-05-19 03:20:30
你睇完facebook先再講嘢啦屌你

咪講咗版權、usb人哋全部出嚟解釋曬囉,你又唔撚睇又要喺度鳩噏

你睇完人哋個page講嘅嘢,有乜嘢唔同意再攞個論點上嚟講啦

唔係我唔想同你討論而係人哋拎撚曬所有證據人證出嚟你又要我重新喺連登打幾千字畀你我好撚攰
2024-05-19 03:21:27
所以咪叫陳橋個女過主啦,佢老豆口口聲聲話人侵權,想必應該有證據啦,但又唔告,咁講閪咩
2024-05-19 03:22:44
咁你又錯,不如你真係上facebook page睇曬當時人家屬同羅導演點樣講先??

人哋有部分相即係usb入面嗰啲係SCMP自己都冇
2024-05-19 03:30:47
咁你知道清楚咩對錯的,要整個FAQ定懶人包出來啦,唔洗又睇曬A,一陣又望B

咁當個版權是幾家人分別擁有都好,有無人走出來告侵權先?律師信洗一千幾百都要出返封啩
2024-05-19 04:48:16
你會唔會拎十幾萬出黎告
最後贏左可能收得幾皮野
2024-05-19 04:56:07
係咁上下
2024-05-19 04:59:22
一千幾百的律師信都唔出,講緊拎十幾萬?
唔好想啦,法律是唔會保護窮L的
2024-05-19 05:02:59
係咁上下?

又令人想返起差不多先生,真係咁上下

輸人唔輸陣,連出封律師信都慳,又真係咁上下
2024-05-19 05:12:17
版權邊有十幾萬呀
大佬呀,剩係出律師信唔去告你都唔驚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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