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類無辦法,惟有依賴SAR。
我諗身份證大法呢樣嘢,可以寫多少少嘅,
1. 主權移交前未夠11歲
唔滿足條件1不代表你真係無BN(O),只係身份證大法唔啱你。
2. 身份證首次簽發日期為06-97 或之前
唔滿足條件2嘅話咁你好多機會無BN(O),除非你係97年1月1日至6月30日出生,因為呢段時間出生嘅人嘅登記BN(O)期限係1997年9月30日,佢哋嘅身份證簽發日期可以去到同年12月內都唔出奇。但係變相就身份證大法無辦法絕對證明呢類人士係唔係有BN(O)身份,因為特區護照係97年7月開始開放申請,而11歲以下人士申請特區護照一樣會簽發無相身份證,所以97年1月1日至6月30日出生而身份證簽發日期為主權移交後嘅話,你或者可能有機會有BN(O),但係無辦法肯定你有定無。
3. 出世紙是否印有Established
唔滿足條件3嘅話咁唔代表你真係無BN(O),呢項只係證明你唔係出生時取得香港英國屬土公民身份(BDTC-HK),點解要提及BDTC-HK,係因為BN(O)嘅惟一登記條件為香港英國屬土公民身份,而BDTC-HK身份除咗可以出生取得,仲可以歸化、世系等等取得,而任何方式取得嘅BDTC-HK身份都可以登記做BN(O)。
但由於當無相身份證嘅簽發,除咗因BN(O)而簽發外,亦可以因CI而簽發。所以本項係用以排除你嘅無相身份證係因簽發CI而出,變相如果唔滿足呢項,身份證大法無能力直接肯定你有BN(O)。
基本上除咗身份證首次簽發日期係06-97外又唔係97年1月1日至6月30日出生嘅人,其他想知自己係唔係BN(O) 嘅都只能夠SAR。
你老味,寫撚完先發覺唔係少少,係好撚多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