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話“根本唔得”咪又只係繼續用上帝視角去老屈出嚟囉。而家梗係知道唔得㗎
原來的直通車安排
中英政府在1984年簽署《中英聯合聲明》,並決定香港於1997年7月1日正式回歸。英國政府亦隨即與中方開始討論有關香港立法局的過渡事宜。在1990年初,英國外相韓達德和中國外交部長錢其琛經「七封書函」進行談判。最終英政府同意中方在《基本法》內,關於香港回歸後第一屆立法會產生辦法的安排,以及確認1991年首次引入18席地區直選議席。
《基本法》在1990年4月正式頒布,在《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中,中方同意為最後一屆立法局設「直通車」。條例表明,1995年產生的立法局,組成方法如符合《基本法》規定,而議員亦願意表明擁護《基本法》,及願意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確認,便可成為第一屆立法會議員。即是說,95年選出來的立法局議員,本來可以過渡97。
1992年10月,彭定康發表第一份施政報告,提出政改方案,提倡改革立法局的選舉制度。方案在《基本法》裏的灰色地帶添加大量民主成分,務求加快香港民主步伐。此舉引起中方強烈不滿,時任國務院港澳辦主任魯平更直斥彭定康為「千古罪人」,向他下戰書,說:「如果你堅持這樣做,我奉陪到底。」(摘自《魯平口述香港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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