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珠在算盤上嘀嘀答答,在沒有時間的空間模仿分秒。金伯的轉生通知很快就來了。
收到菲林底片,代表我們處理過的死者已經活完一生。他們不會記得在零和空間見過的人,更不會記得欠下債務的前生。
相片和底片都一樣。要等到經歷者自身都忘掉的時候,沖曬才有價值。
「零」
***
「你要去哪?」
金伯二世沒理會同事的叫喊,剛夠鐘下班就打卡離開。下星期就是平安夜,再不去就來不及了。他提著一個大塑料袋,擠進人多擠迫的商場。
「胖子,又來賣球鞋啦?」
店舖東主認得他。這個胖子時不時就拿一些典藏球鞋來變賣,當中很多都是限量版,價值不菲。
他用力的點頭。笑的時候很用勁,眼尾和嘴角都泛起深刻的笑紋。
看這些紋理就知道,胖子正是金伯的轉世。
店舖東主打開保存妥當的鞋盒,如獲至寶。在金伯二世第一次來變賣時,東主就好奇他哪得來這麼多的收藏。
金伯二世說,他在中學時就喜歡上足球。可惜自己從小就這個身形,跑也跑不動,更莫說要踢球了。他拚命做兼職,儲錢去買球衣和球鞋,彌補沒能當上足球員的遺憾。
「說賣就賣,你捨得的啦?」作為東主,他更明白球迷的心態。
金伯二世直說,不捨得啊。可是他難得約到喜歡的女生在平安夜約會,他想給她買份好看的禮物。
據他所知,她可是很受歡迎的,追求她的人絕對不只自己。在平安夜約到她,是他最值得自豪的成就之一。
他在每年的十二月都會笑著來變賣球鞋,離開的時候一次比一次快樂。
東主暗暗感嘆他如果將這份毅力放在減肥之上,該早就當上足球員了。
直至剛畢業的胖子都變了職場上獨當一面的胖子先生,他也再沒有球鞋可以拿來變賣。
每次走過店舖還是會和東主聊天,隔著櫥窗看一眼自己的青春現在是甚麼價位。
東主沒忘記這個胖子。他用老朋友的腔調說:「都那麼多年了,我連孩子都有啦,你到底泡到她沒有?」金伯二世臉紅起來,整個感覺很是彆扭。
他告訴東主,他們說好每年的平安夜都會見面。每年他送她一份禮物;而作為回禮,她就陪他看一晚燈飾。
別人在期待聖誕節,他卻在期待平安夜。
他聽她說過小時候有哮喘,一著涼了就很麻煩。所以每年聖誕節,他都會織一條頸巾送給她。
可以的話,他希望平安夜能永遠留在深夜十二時之前。那麼,她就不用回去男朋友的身邊。在那一年,他也不用在送她歸家的路上遇上車禍。
兩人相識多年,這個胖子為她付出過那麼多。
這天,是她頭一遍為他而流淚。
金伯二世在醫院醒過來,他沒意識到自己臥在病榻,還想走到她的身旁著她不要哭。
他發覺自己好像走不動,還以為是麻醉藥還沒過。直至她哭著告訴他,醫生說要截掉他的右腿才能保命。
他比自己想像中還要來得快接受,笑對她說:「還好,我把球鞋都賣掉了。」
他知道自己最擅長的莫過於此。
在該哭的時候笑,在該笑的時候要笑得比別人大聲。所以他的笑聲才有慰藉眼淚的力量。在她每次悲傷的時候,才會第一個想起他。
「今年的聖誕禮物,」他沒空去顧及自己,也沒來得及想以後的生活會怎樣。他只想到能和她獨處的時間不多,或許比起自己一雙腿還要寶貴:「看看喜不喜歡?」
她拿出他在車禍前送的禮物,輕輕拆掉盒上一個紅色的絲帶結。
* **
咔嚓。
有緣有孽,連那一腳也還給她了。金伯此生已經再沒虧欠蔣懷恩。
前生無緣無債。不問紅塵,做一名我行我素的書法家;今生的他有債在身。即使沒能被愛,至少也能嘗過愛人的感覺。
要是他沒到過失記食堂的話,我想知道他會比較喜歡哪一生。
如果我當初選擇轉世,或者也能像他一樣,不再成為白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