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40122/18601031
李當時急需法律支援,入境處未為她推薦律師,反介紹中領館轉介的當地華僑領袖黎馨馨,稱她熟悉當地情況及可提供協助。胞妹認為政府轉介的人可信,便聯絡當時剛巧在港的黎見面,另聯絡英領館。
雙方同意由黎派當地律師了解及安排上庭過堂,費用1.5萬元;之後再通知胞妹可保釋,每人2.2萬港元,胞妹向黎支付5萬港元作李及男友的保釋金。但翌日黎又指5萬元只夠付保釋金,辦保釋手續和出庭辯護另須3.5萬元,胞妹照付。
惟胞妹事後發現,每人保釋金僅須5,500元,而埃及律師向李稱只收了5,500元保釋她,並無保釋男友。
請JR評價下中國領館既服務
當地華僑領袖黎馨馨有問題=中國領事館有問題?
中國領事館轉介嘅人有問題, 中國領事館咁都叫無問題?
啲嘢唔係應該係領事館職員自己做嘅咩?
轉介嘅人有問題= 等於轉介者有問題? 只能說轉介者比轉介嘅人呃左
啲嘢唔係應該係領事館職員自己做嘅咩?>>>英國領事館都係推介律師比個當事人
領事館係政府機構嚟. 條友有無問題都check 唔到, 已經有責任啦
英國領事館推介嘅係律師. 每個國家入面, 當地律師都係entitled 去處理法律問題嘅. 而且如果推介咗嘅律師有問題的話, 英國領事館一樣有責任執手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