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唔到
如果殺到 60x 就不如叫 AA 寫合約係 600 但由你俾埋賣方個 1% 佣啦,等如賣方實收 606 但你又可以按保做八成
aa都係咁講,但理論上係咪犯法
佣金,律師費,甚至stamp duty 由邊個俾都有得走位,只要係合約上寫明應該 ok ,但再多就真係呃緊政府同稅局,唔好搏
stamp duty都得?呢度大概幾多倒
https://www.gov.hk/en/residents/taxes/stamp/stamp_duty_rates.htm
首置係下面個 table
6百萬樓,stamp係 3%=180,000
但呢筆都係本身買家比㗎啦唔係咩
自
BTW,如果6球3年樓有430呎,
呎價$14,000 真係平到CLS。
嗰邊三枝香,
隔離舊少少兩幢近排都未見過咁平,
有出現過一兩單咁既呎價,
唔似正常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