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舒服急症比醫生要我留院兩日,claim 保險比Bupa 話冇住院需要,所以乜都唔賠。入院免找數出院一個月後要找返晒條數比Bupa。
不受保障項目(頁38)
1. 不是醫療必需的治療、醫療服務、藥物或檢驗。
住院之釋義(頁39)
住院指指由註冊西醫轉介接受以西方醫療及外科手術服務的醫療必需之住院。根據合約所訂,會員必須在整個入院時段都住在醫院內,而醫院有向會員收取住房及膳食費用。
醫療必需之釋義(頁40)
醫療必需指醫療上必需的治療、醫療服務或藥物:
(a) 以正常及慣常費用對診斷作出相應及慣常之治療;
(b) 符合良好及謹慎的醫療標準;
(c) 就有關診斷或治療所需的;
(d) 非純為會員、有關註冊西醫、註冊中醫、脊醫、物理治療師、合資格護士、麻醉科醫生、註冊牙醫或任何其他醫療服務供應商提供方便;
(e) 以最合適之程度向會員提供安全及有效的治療;及
(f) 住院非純為診斷掃描目的、影像學檢驗或物理治療。
為免存疑,在考慮治療、醫療服務或藥物是否醫療必需時,主診註冊西醫的建議並不是唯一的考慮因素。
在不損害上述的一般性條件的原則下,符合醫療所需條件的住院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例子 :
(i) 會員因急症需要在醫院接受緊急治療;
(ii) 手術在醫學上需要在全身麻醉下進行;
(iii) 醫院具備手術或治療程序所需的設備,有關手術或治療程序並不能以日症病人的方式進行;
(iv) 會員同時發生的傷病屬明顯嚴重;及/ 或
(v) 考慮到會員的個人情況及會員安全後,所需的醫療服務應在醫院內進行。
就「良好及謹慎的醫療標準」之詮釋,保柏將會考慮以下事項:
I. 醫療標準為必須經過適當審查的獨立醫學期刊中臨床證明所界定;
II. 相關專業機構的建議;及
III. 符合良好醫療守則標準。
問CS 一係問非所答,一係就十問九唔應呢啲咁嘅冚家剷公司幾時執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