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記得睇過新聞好多年前係有改過...明晒可能條ON英國屬土公民合法在聯合王國 5 年 (1 年需為 ILR)想講Windrush scandal
但佢英文又唔識, 講嚟講去都講唔到
可以登記為英國公民依個安排
由 1983 年 BNA 1981 生效到依家都無改過
改左的只係出左個 BNO visa 俾前香港屬土公民的英國國民(海外) 申請
令依一班人可以合法留係聯合王國 5 年達到登記要求
條ON似乎係青山派城邦太子班白卡
但以我記得係關於十年長期居留安排同埋外國人在英讀書計唔計年期入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