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左今次對以後有冇影響?
怕以後猶差可以老屈咋
猶差真係要屈的話一定整d直接證據出黎啦
今次單case似乎唔係幾關猶差事
陪審員制度就係防止黑警老屈最好方法
總好過喺下級法院一個藍絲官全部判哂入去坐
我覺得陪審團最大的好處就係以普通人的諗法作出判決
權力大到連法律都可以唔理
jury最大目的係一般人去判,反映當時社會價值觀
七個陪審員去反映當時社會價值
相比起全港百幾個機頂盒去度收視率,其實更冇參考性
咁講法係咪要香港700萬人一齊做陪審員先夠代表
這個世界上的任何意見,只要推向極端,就一定會變得不合理。但這並不等於有效反駁。
我說女生應避免獨自夜行,就會有人問是否應該廿四小時留在家裏。
我說女生應避免衣著太暴露,就會有人問是否應該戴頭巾。
如果我說吃飯別吃太飽,也許有人會問是否應該餓死。
如果我說人應避免打風時觀浪,也許有人會問是否應該搬到沙漠居住。
要反駁別人,可否反駁得有理有節一點?
其實係法律既角度如果我係陪審團我會判佢無罪
講動機又冇證據
講佢有冇做過又冇證據證實佢做過
憑咩入佢罪?
咁我諗好多罪都打得甩
只要上到庭乜都唔答乜都唔講就得
反正又冇證據怕咩
我都想問大家覺得應該點判先岩
佢係有機會犯左謀殺,但係亦有可能佢只係為左逃避任何刑罰而選擇否認控罪
因為佢冇明顯動機殺人,唔可以排除佢係誤殺或者死者自殺,犯人只係非法處理屍體。
如果係咁,唔係應該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同埋刑事案件要推除一切合理疑點既原則,判被告無罪咩
覺得有問題個d 不如睇下12 angry men先啦 .
你尊重法律希望係法治既地方就唔該跟番個規則 . 當然 , 可能真係放左個殺人犯 , 但同時你都可能屈左佢一世 .
我都想問大家覺得應該點判先岩
佢係有機會犯左謀殺,但係亦有可能佢只係為左逃避任何刑罰而選擇否認控罪
因為佢冇明顯動機殺人,唔可以排除佢係誤殺或者死者自殺,犯人只係非法處理屍體。
如果係咁,唔係應該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同埋刑事案件要推除一切合理疑點既原則,判被告無罪咩
覺得有問題個d 不如睇下12 angry men先啦 .
你尊重法律希望係法治既地方就唔該跟番個規則 . 當然 , 可能真係放左個殺人犯 , 但同時你都可能屈左佢一世 .
寧願判10個人無罪,都唔想錯判1個人有罪
Btw,如果最尾真係無罪釋放,真係極危險
極危險唔係在於佢係殺人犯
而係佢係有完美犯罪經驗既殺人犯
我都想問大家覺得應該點判先岩
佢係有機會犯左謀殺,但係亦有可能佢只係為左逃避任何刑罰而選擇否認控罪
因為佢冇明顯動機殺人,唔可以排除佢係誤殺或者死者自殺,犯人只係非法處理屍體。
如果係咁,唔係應該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同埋刑事案件要推除一切合理疑點既原則,判被告無罪咩
完美犯罪,究竟條屍去左邊
唔排除誤殺 自衛殺人 甚至受害人自殺陷害既可能既
始終謀殺黎講 冇一早買定d野係有d可疑
覺得有問題個d 不如睇下12 angry men先啦 .
你尊重法律希望係法治既地方就唔該跟番個規則 . 當然 , 可能真係放左個殺人犯 , 但同時你都可能屈左佢一世 .
寧願判10個人無罪,都唔想錯判1個人有罪
香港人跟本就唔明個精神
香港真係殺人天堂,只要做得乾淨俐落,拉到都分分鐘都可以甩身!
咁個袋同d紅酒係邊
香港真係殺人天堂,只要做得乾淨俐落,拉到都分分鐘都可以甩身!
唔排除誤殺 自衛殺人 甚至受害人自殺陷害既可能既
始終謀殺黎講 冇一早買定d野係有d可疑
謀殺唔係咁解
我覺得陪審團就係用嚟喺呢啲情況判佢有罪,如果下下都講法律個判審團不如轉晒做一班律師投票
利申唔識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