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大花園無屍謀殺案被告獲撤控罪案件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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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7 11:11:23
https://www.881903.com/Page/ZH-TW/newsdetail.aspx?ItemId=954382&csid=261_341

淘大花園無屍謀殺案被告獲撤控罪案件重審
26.07.2017 16:04

淘大花園六年前發生的謀殺案,被告陳文深在未有找到死者屍體的情況下,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上訴庭今日裁定他上訴得直,撤銷定罪,並將案件發還重審,但被告在排期重審期間,要繼續還押。

上訴庭判詞指,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作出裁決時犯錯,遺漏向陪審團提及,只有在唯一合理推論下,才可對被告作出不利的推論。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裁決的陳詞不夠準確及充分,判陳文深得直。四十三歲的被告,被控在2011年十月,在淘大花園一個單位,謀殺33歲女子秦嘉儀。根據閉路電視片段,死者在案發日返回單位後,就再未外出,翌日到被告搬走一個巨型尼龍袋。警方懷疑被告殺害死者後棄屍。 陳文深在2015年被裁定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
2017-07-27 11:19:54
冇天理
2017-07-27 11:42:11
條屍去左邊
2017-07-27 11:50:14
記得當時大家興致勃勃咁偵探上身,好正
2017-07-27 11:52:15
又係寧枉勿縱定係寧縱勿枉既問題
2017-07-27 11:54:51
揾個好D律師甩身唔困難
2017-07-27 12:01:55
如果真係打甩無罪可唔可以民事告返政府
2017-07-27 12:04:16
會唔會有人效仿
2017-07-27 12:04:54
條屍去左邊

而家當佢失蹤人口

失蹤人口, 無死亡證都入謀殺
2017-07-27 12:09:08
條屍去左邊

而家當佢失蹤人口

失蹤人口, 無死亡證都入謀殺

屋入面應該有血跡。
2017-07-27 12:11:47
條屍去左邊

而家當佢失蹤人口

失蹤人口, 無死亡證都入謀殺

屋入面應該有血跡。

間屋即刻重新裝修完 冇晒
2017-07-27 12:14:41
野火巴下次講下呢個故事啦
2017-07-27 12:15:52
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2017-07-27 12:17:44
佢果次輸在自辯 果次有律師都好大機會無事啦
2017-07-27 12:25:47
在無屍體、無法證、無招認的三無情況下,已婚金融才俊陳文深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引起網上熱烈討論。不少網民質疑陪審團如何將陳入罪,又何以是謀殺而不是誤殺。有律師認為,本案環境證供很強,足以推論出被告有意圖殺人;也有意見認為,可能死者心臟病發,被告只是想掩飾非法處理屍體,估計被告必然會上訴。

兇手致電死者手機被錄音
有熟識本案案情的律師表示,本案有很多環境證供,來源也多元化,最強的證據是淘大花園的閉路電視,於關鍵幾日拍下死者及被告進入大廈、被告以手推車運走大袋及被告找裝修工人清理單位。其中一項特別重要的證供,是被告在任職的證券公司,以枱頭電話致電死者手機,公司錄音系統錄下電話響聲,令警方得悉被告殺人後取去死者手機,並以死者手機製造她到了內地的假象

「被告處於進退兩難,有好多嘢唔解釋唔得,佢推乜嘢出嚟,但出咗嚟解,陪審團唔信,就好易推論係佢殺人」。律師舉例說,被告聲稱尼龍袋內放了十多支紅酒,但陪審團在判決前已遞紙提出質疑,何以不會打爛酒樽。
大律師潘展平認為,本案環境證供很強,被告是最後見死者的人,二人非不相識,「好多嘢加埋,可以推論到被告有意圖殺人」,陪審團極速達成一致判決,也顯示證據確鑿。至於何以不是誤殺,潘說庭上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涉誤殺。另有律師認為,被告在三無情況下入罪,令他戚戚然,估計被告一定上訴,「會唔會死者心臟病發,被告只係非法處理屍體,但佢連呢條罪都唔想衰,所以去掩飾呢?」
2017-07-27 12:27:36
點解法官永遠都有漏洞俾位人入
2017-07-27 12:28:44
被告兩年內兩度被捕

2012年4月24日早上,被告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離境大堂被警方以謀殺罪拘捕,他否認犯案,被帶返牛頭角警署。警方在其iPhone4s手機內,發現5張他攝於4月初的照片。照片顯示,被告以其手機拍攝另一部Nokia手機,上面有「我上大陸待一段日子,回來再找你」等訊息,而擔心死者安危的友人,正正是收到死者這樣的短訊報平安。

翌日,警方將被告帶返中環寫字樓,找到兩份有關死者失蹤新聞的報章,但警方同日將他釋放,至2014年3月才到被告住所再次拘捕他,並扣押至今。
2017-07-27 12:30:27
野火巴下次講下呢個故事啦

召喚野火巴打
2017-07-27 12:32:17
高智商罪犯
2017-07-27 12:33:18
刑事的確係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但其實係個男人嘅行為已經無合理疑點
例如閉路記錄証明個女人入咗座樓之後無再出過黎..但個男人上過去好多次都聲稱見唔到個女人
之後仲有多次搬入大量清潔用品同搬出大型行李嘅記錄..之後個男仲成日用女嘅手提覆msg扮個女仲在世..呢啲嘢同時出現令合理疑點無晒


單案嘅direct evidence都俾佢消滅晒咁滯
咁要証明佢當時只係誤殺..就只可以靠佢個人嘅証供黎證明
但佢撐咗咁耐都聲稱乜都無做過..依家先出黎認有殺到人..咁佢嘅證供喺法庭仲有幾可信??


quote返舊登Fainstein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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