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係佢殺 但係佢點溶左條屍
班黑警成3個月後先立案
鄰居,保安,賣野比條友果間鋪既職員 d記億都冇晒咁濟
仲有時間將間屋重新裝修,乜都破壞晒
呢樣就真係問題喇
如果唔係意外keep到段閉路電視錄影帶,肯定連起訴都唔夠料
一定係佢殺 但係佢點溶左條屍
班黑警成3個月後先立案
鄰居,保安,賣野比條友果間鋪既職員 d記億都冇晒咁濟
仲有時間將間屋重新裝修,乜都破壞晒
連登仔做陪審團就死得人多
我諗永遠都唔會有一致性通過 你話有罪就偏要嗌冇罪
你話冇罪 我就一定要定佢罪
連登仔有反社會人格
港女全部都係雞, 強姦冇罪
專推論出一d冇常識既野
一定係佢殺 但係佢點溶左條屍
班黑警成3個月後先立案
鄰居,保安,賣野比條友果間鋪既職員 d記億都冇晒咁濟
仲有時間將間屋重新裝修,乜都破壞晒
呢樣就真係問題喇
如果唔係意外keep到段閉路電視錄影帶,肯定連起訴都唔夠料
入左今次對以後有冇影響?
怕以後猶差可以老屈咋
猶差真係要屈的話一定整d直接證據出黎啦
今次單case似乎唔係幾關猶差事
陪審員制度就係防止黑警老屈最好方法
總好過喺下級法院一個藍絲官全部判哂入去坐
我覺得陪審團最大的好處就係以普通人的諗法作出判決
權力大到連法律都可以唔理
法官係處理法律問題同程序
陪審團係作事實裁決,例如呢單案要肯定失蹤者死左,先可以再考慮死者係唔係俾被告殺左
法官要為法律問題為陪審團作出指引
例如謀殺嘅控罪元素
有情況直接會叫陪審團判無罪
咁點解連法律都唔理
1. 情婦係入咗屋無出現過
2. 淘大後樓梯直連警鐘,案發時完全無響過。
3. 係情婦最後出現日後連續兩日被告都前住該單位,但聲稱無見過個情婦。
4. 被告在情婦消失後購買大量清潔用品前住單位
5. 被告在情婦消失後第二日被閉路電視拍到將一件物件包實用手推車送去停車場。(被告解釋係紅酒,但已經比陪審團質疑呢個方法運送紅酒唔合常理)
6. 被告手機存有相片,影住死者手機發出給友人離港的訊息。同時間情婦友人都係收到一樣嘅短訊!
7. 被告在情婦最後出現後將單位重新裝修
事實上陪審團唔係可以唔理法律的情況下判被告有罪/冇罪咩
會唔會尼龍袋係掩飾, 真係擺紅酒 / 雜物。
等大家將視線放係尼龍袋。
而條屍就屋企煮 / 煲,用特大保鮮袋保住........幾個月黎每日慢慢dum......
事實上陪審團唔係可以唔理法律的情況下判被告有罪/冇罪咩
呢個世界實有啲on9鳩判
例如總有啲人鳩投票希望早啲可以走
又或者有連登仔判風化案果時鳩叫話條女係g,判無罪
咁就要睇呢啲on9佔社會比例幾多
所以成熟嘅社會先可以有陪審團制度
淘大 定 康怡?🤔
我覺得一日搵唔到條屍真係唔可以話有殺人
但無啦啦買清潔用品同除臭劑 用常理推斷再加埋影片證明有入無出 判有罪的確合理
我覺得一日搵唔到條屍真係唔可以話有殺人
但無啦啦買清潔用品同除臭劑 用常理推斷再加埋影片證明有入無出 判有罪的確合理
文中都講左個假設啦 如果係事主自殺 被告非法處理屍體呢 所以判佢謀殺似乎又太武段
文中都講左個假設啦 如果係事主自殺 被告非法處理屍體呢 所以判佢謀殺似乎又太武段
我覺得一日搵唔到條屍真係唔可以話有殺人
但無啦啦買清潔用品同除臭劑 用常理推斷再加埋影片證明有入無出 判有罪的確合理
咁即係點 有罪地無殺人
文中都講左個假設啦 如果係事主自殺 被告非法處理屍體呢 所以判佢謀殺似乎又太武段
問題係如果事主自殺,佢點解要處理條屍而唔係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