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係, 學校一開始就唔會批 4 majors + 2 minors
以CU 為例, 學業規則 12.1 就講明 學生符合上述各項規定即須畢業
https://rgsntl.rgs.cuhk.edu.hk/aqs_prd_applx/Public/Handbook/document.aspx?id=1835&tv=T&lang=zh
UST 我就唔熟
定係依家已經改咗制, 明文規定可以咁做?
如果啲人係咪都 declare 幾個 major 先, 讀唔晒才 drop, 咁又得咩?
舊制年代, 學校對 programme structure 睇得好緊
所以佢做到 first and only, 唔係因為佢最神 (當然佢本身真係好神), 而係喺制度上以前係做唔到, 而且啲神人亦唔會選擇咁做
學校真心為你著想, 都會勸你早啲畢業, 早啲讀 PG
其實以佢嘅能力, 可能第3年已經 fulfill 晒畢業嘅 requirements
就算俾佢爆晒 credit 拎 4 majors + 2 minors
在學歷上, 都只係與其他 dualer 一樣係讀5年拎2個 degree
2年時間, 本身已經可以讀1個 MPhil 或者 半個 PhD, 更加能夠證明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