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補充多少少朱師兄唔理解的嘢. 法律條文建基於"憲法". 而"憲法"又從何而來呢? 答案係來自所謂"公權力".
朱師兄應該冇乜點睇政治學, 政治學講的就係研究"公權力". 而公權力的來源每個國家都唔同. 好似美國獨立宣言已經講到明: "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們才在他們之間建立政府,
而政府之正當權力,則來自被統治者的同意。". 至於某大國就唔使講啦
.
所以, 如果"公權力"來源係有問題的話. 咁之後的"憲法"仲有"法律"當然都會有問題啦. 解決"公權力"爭執
喺古代從來都係靠拳頭, 成王敗寇. 呢樣嘢係好現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