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Citi Cash Back 信用卡簽賬回贈計劃」之條款及細則之修訂
已誌賬之「合資格簽賬」將可獲下列回贈:
以外幣結算之零售簽賬 (「合資格外幣簽賬」),可獲 2% 外幣簽賬回贈,已包括 1% 基本回贈 (「外幣回贈」)。
合資格外幣簽賬不包括在參與歐洲經濟區 (「EEA」) 的任何國家或於 2019 年 10 月 19 日之後加入 EEA 的任何國家,包括但不限於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地亞、賽普勒斯共和國、捷克共和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意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英國、冰島、列支敦士登及挪威 (「參與歐洲經濟區的國家」) 之具有固定營業地址或於當地註冊的實體店商戶的持卡簽賬。該持卡簽賬定義為基本回贈之合資格簽賬,可獲 1% 基本回贈。為避免爭議,於參與歐洲經濟區的國家之商戶的網上外幣簽賬 ( 無卡簽賬 ) 為合資格外幣簽賬,網上簽賬只包括具有正式付款記錄的交易並且根據相關信用卡組織或商戶收單機構之商戶編號或簽賬類別釐定為網上簽賬的交易。花旗銀行沒有義務在持卡人進行網上簽賬之前釐定該項簽賬是否為合資格簽賬。
閣下毋需簽署或交回任何文件。然而,請注意若閣下維持或繼續與本行的信用卡業務關係,本通告所列載的上述修訂會於
2020 年 4 月 1 日 (「生效日」) 當日或之後對閣下具約束力。若閣下不擬接納上述修訂,請在生效日前通知本行。若閣下不
接納有關修訂,本行可能無法繼續向閣下提供服務。
即係去歐洲唔可以簽Citi Cash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