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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中國民族主義的建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不過,中國民族主義為何是學習日本而非西方?
這是因為從甲午戰爭到日俄戰爭,日本一次又一次證明自身已成為強大的現代國家。作為一個非歐美國家現代化成功的典範,日本的成功對非歐美地區的人們來說,具有極大的意義與影響。
相比之下,昔日東亞的中心中國,卻陷入衰敗的境地。因此,清朝政府將日本視為學習的對象。劉坤一、張之洞等高官積極派遣、鼓勵留學生前往日本,給予他們大量的協助,以日本為典範,學習近代國家應具備的知識,歸國將中國建設為近代國家。清朝政府雖然知道這些人可能轉向革命,但也只是透過管束,希望學生專心學業,而沒有大幅度打壓、「永停遊學」。
「單一民族」國家
中國當時以日本為學習典範,必然學到盛行的「單一民族」國家的民族主義。
日本在翻譯「nation」一詞時,曾陷入找不到對應的詞彙,且政治局勢影響詞彙對應內涵,在「英美法」與「德國」二個不同的代表意涵上舉棋不定。
當時日本對英美法的 nation,採「國民」的意譯,英美法被稱為「國民國家(nation state)」。英美法三國是在建設近代主權國家過程中,同時創造出政治共同體「國家」,以及具有相同價值觀的「國民」。兩者互有權利義務,國民透過政治參與,進而認同國家,形塑彼此的一體感,因此「國民」不須是同一民族出身,因為其乃是伴隨政治共同體誕生,最終才成為擁有共同文化的文化共同體。例如,美國境內有諸多民族,但這不妨礙他們共同成為美國人、認同美國這個國家,同時,也不必須是某個民族(例如盎格魯薩克遜人),才能是美國國民。
相對地,德國一開始並沒有國家的形成,只是擁有相同文化但沒有明確主權疆界的共同體「民族(nation)」。德國的出現,最後是由文化共同體的日耳曼「民族」(手段)創造出單一日耳曼民族的政治共同體「國家」(目的)。換言之,是先有共同文化、血緣關係的日耳曼民族存在,才出現日耳曼民族的德國,才有日耳曼民族的德國國民,德國國民必然會是日耳曼人。故稱德國為「民族國家(nation state)」。
英美法最終走向「具有共同國民性的民族」,而德國走向「具有共同民族性的國民」。正因為雙方不同的歷史發展,使 nation 可以有兩種意義,導致日本翻譯 nation 意涵的困境。
德國透過建立擁有共同語言、宗教、文化和歷史起源的民族,進而創立起明確領土疆界的近代國家,並用以對抗歐陸強權的發展模式,對於當時面臨西方列強進逼危機、需要動員人民的日本而言,具有莫大的吸引力。因此,日本國粹學者採納德國模式,創造出對日本「單一民族」國家的解釋,並成為一套風靡社會的思想。
日本國粹學者對日本「單一民族」國家的解釋,成為主流思想。國粹學者強調日本獨特的「國粹(民族性,nationality)」,指出日本國民具有別於他國的共同歷史文化傳統,日本國正是以此為基礎建立的政治共同體。
日本國民是由擁有同樣血緣、文化、歷史、獨特民族性的「大和民族」結合而成,這個由單一民族組成的優秀國家,需要由最優秀的民族共同保衛。這是國粹學者的主張,因此,他們也被視作「大日本主義者」。
國粹學者將文化共同體和政治共同體兩種不同的意涵合併,將「同一文化的民族作為構成政治共同體之基礎」,「一個同樣血緣、種族、文化等構成的民族組成的國家,才是一個最優秀的國家」的概念,灌注於「民族」一詞中,形成單一民族國家的民族主義模型。
換言之,先存在擁有同樣歷史、種族、血緣的文化共同體大和民族,再由這個民族建造出政治共同體日本國。日本國民必然是大和民族,其他民族會破壞國家整體的認同感、獨特感與團結,唯有族國一體,才是最好的民族國家形式。
影響
當時中國人赴日留學,正是國粹派的「單一民族主義」盛行之時,其中許多人更與國粹學者有直接的接觸。因此,當和製漢語「民族」引介入中國,即是採取上述已經日本國粹學者合併過的概念,認為人們若要共同成為政治共同體「國家」的「國民」,就必須是同一個文化共同體「民族」的一份子。要先建立單一民族的概念,才能建造一個現代國家。
中國思想家與留學生吸收此主張,將之化為救國的中國民族主義內涵。因此,孫中山、汪精衛等革命派,以這種模式建構「漢族」、「滿族」等為近代民族,藉此主張「興漢滅滿」,發動推翻清王朝的反滿革命,建立並拯救屬於「漢族(中華)」的單一民族國家「中國」。而日後的「中華民族」思想亦以此為基礎,帶有強烈的漢族中心色彩。
這股民族主義思潮與政治運動,不僅造成漢族與滿、蒙、回等少數民族的緊張,當漢族以此發動推翻清朝的革命時,也使原本該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