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講,啲人要為自己講嘅嘢負責係啱嘅,但喺呢個場合我諗除咗鴨免之外無乜幾多人有地位/權力去做風紀呢個位,更莫講興師問罪,自己監察自己已經足夠
當然,鞭屍唔係唔鞭得,不過鞭幾次俾人笑下咪算,下下拎住人哋講錯啲咩去否定佢以後講嘅所有嘢就過份咗。如果淨係為鞭而鞭我自己就無興趣,上個post 咁突然加入討論我只係希望可以俾到啲嘢促進到交流同俾到啲討論價值,但見有人有意見我諗我嘅表達方式仍然會引人誤會,我之後會再注意
以上言論唔係針對任何人,大家無需對號入座,如有冒犯請多包涵

同埋啱聽唔啱聽嘅都唔使覆喇,對而家嘅討論無益,thank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