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咁的,業主(女,2X歲後生)話年底結婚,想收樓全屋裝修,一個月通知,我地十月底前要走(呢排周圍加租+暑假後先黎講,無言)。
間屋租左2年幾,2年生死約已經完,之後都係每個月交租繼續住,雙方都無出聲。
搬屋當日夜晚交樓,業主帶埋老豆老母條仔+驗樓師上黎係度驗屍(當自己新買樓咁)。
業主話牆身有花(搬傢私D痕跡,唔係大力刮),浴缸底有花(使用痕跡都計,唔知講咩好),雪櫃無清潔乾淨(個日上午先搬完屋,邊有時間搞),玻璃窗有刮花(唔係裂!間屋無露台,平時窗邊會掛下衫,有機會係衣架hi到)。
驗樓師都睇唔過眼,排除牆身浴缸,剩底玻璃。大家吵完一輪,業主扣成萬按金話整玻璃,有剩還,其餘按金比支票我地(仲要日期特登寫後日)。我地話想搵師傅自己幫佢搞(佢搵到時候話幾貴都得)。
把聲好嗲,態度尖酸刻薄,大小姐feel,係度講層樓屋企人出錢買比佢,所以自己無話事權,但依家又係度帶頭吹毛求疵。租完比人間屋,又要全新入伙個樣,咁你點解要出租?
最好笑搬屋前一日係度連環call,話搬屋當日上午要帶師傅黎,大佬搬緊屋你想阻住曬定點,最後我地堅持先改同日夜晚。
結婚肯定唔係啱啱決定,人情世故,為了方便雙方都應該早兩三個月啦(但可能係藉口,為了加租重新出租)。
大家老實講,呢D根本屬於自然損耗(合約有曬)?自問一路準時交租,間屋keep得企利,假如佢唔接受一路扣住按金,係咪直接小額錢債?應該無懸念?有無人有類似經驗share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