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我要跟你?
你係神?
咁神有無對住最好恰既人愛佢好似對自己咁?
無既,咁神有無罪?
(5)睇所多瑪既罪惡,就要連埋前一章睇。
正如一開始講到,聖經係好有結構,呢度有另一個例子。
創世記18:1-19 亞伯拉罕接待天使
創世記18:20-33 亞伯拉罕為所多瑪代求
創世記19:1-11 羅得接待天使
創世記19:12-29 神審判所多瑪
呢四段係連住既平行段落。所以,睇所多瑪就要睇埋點樣代求。
你提出既問題,亞伯拉罕已經問左。
創世記18:23-25
//23 亞伯拉罕上前去,說:“你真的要把義人和惡人一起消滅嗎?
24 假如這城當中有五十個義人,你難道還要消滅這城,不為其中的五十個義人而赦免那個地方嗎?
25 你絕不會做這樣的事,把義人和惡人一起殺死,義人惡人一樣,你絕不會!審判全地的主怎會不行公義呢?”//
創世記18:32-33
//32 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容我只再說一句:假如在那裡找到十個呢?”他說:“我為這十個的緣故,也不毀滅。”
33 耶和華和亞伯拉罕說完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自己的地方。//
審判全地既主係公義,係肯定既,亞伯拉罕自己都講到出黎。
亞伯拉罕求到,只要有10個義人都唔毀滅所多瑪城。
創世記19:12-14
//12 那兩個人對羅得說:“你在這裡還有甚麼人?女婿、兒子、女兒,這城裡所有屬於你的人,你都要帶他們離開這個地方!
13 要知道,我們快要毀滅這地方了!因為所多瑪和蛾摩拉的喊聲在耶和華面前很大,所以耶和華派我們來毀滅這座城。”
14 於是羅得出去,告訴將要娶他女兒的女婿們,說:“你們起來離開這地方!因為耶和華馬上就要毀滅這座城!”但是女婿們覺得他在開玩笑。//
講返聖經作者要帶讀者問既問題,呢度就有個例子:創世記19:14,睇返原文,個「女婿」就係娶左咁解,個「要娶」就係未娶咁解,好多譯本一於少理,但係呢個位就係要用下腦諗。根據猶太傳統(Bereshit Rabbah 50:9),拉比就留意到呢D用字既細微之處,得出結論係:羅得一家夾埋啱啱10個(羅得兩公婆,兩個女兩個女婿,另外兩個女兩個未來女婿)。
全城有幾多個義人?係計埋羅得一家十口都係10個都冇。
即係唔計佢地就一個義人都冇。全部都係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