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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產界經典事件薄─海明閣
節錄
在香港奧運站對面的振榮街,即三座匯豐寫字樓對面的一塊地皮,亦即是荔枝角道 天橋在大角嘴的上橋位,這處當然是交通繁忙,人煙密集的地段,但是在數年前都有 發展商聯同市區重建局合作重建這地皮。
發展商和市建局的合作方式都是典型的發展模式,市建局負責收樓、發展商負責興 建。這地段主要都是一些數十年曆史的唐樓/舊樓,相當殘舊,但唯一一座是比較新 的住宅便是海明閣。這座小型住宅只有9年的樓齡,而且樓宇的高度亦比原有的唐樓 為高,所以這住宅的環境原是不太差。由於海明閣樓齡太短,並不附合市建局收樓的標 準,因此發展商需要自行收購。
最特別的一點,海明閣是位於整個重建地盤的中心,所以在發展商原有的規劃上是 納入必需收購的計劃之內。但是海明閣是這小區相對新的住宅,因此小業主對同區7年 租金的賠償方案,表示絕不認同。因為這住宅明顯是與同區其他住宅的樓價是相對為 高,因此他們覺得以舊區7年租金計算的賠償金額,實在太不合理,因此雙方爭持不 下。
之後發展商在2004年9月向海明閣各業主提出收購,出價介乎118萬至140萬元,平均 每平方尺3,500元,另加48萬元優惠津貼費,即實際收購價為166萬至188萬元。該收 購價相比市建局的賠償基準高於市值(同區七年樓齡住宅市值)四至五成,但是70%-80%海 明閣的業主都反對這建議。
跟著發展商不斷地提供優惠,但部分業主要求發展提高收購一倍,即每平方尺最少 6000元才會考慮,有些人甚至提出要每平方尺10,000元 。
到2005年,發展商在最後限期前大幅提高優惠津貼費50萬元,達至98萬元,即實際 收購價為216萬至238萬元,相當於每平方尺6,216元,較市價高出超過一倍。當時有 超過50%業主同意出售,而其餘的業主都傾向願意出售。
當業主與發展商簽訂合約接受50萬元特別發放金,才獲悉此為業主向發展商提出反 建議書(counter-offer),發展商擁有不接納反建議的權利,決定臨時放棄出售業 權,使願意出售業權者不足整幢大廈的半數。發展商最終也決定不接受有關業主之反 建議,放棄收購。
最後,發展商想出了一個絕對的精妙但有一點無良的計策,就是把整個規劃重新整理,把三座新建的海桃灣住宅放在海明閣的南北兩面。而海桃灣2座的圖則則改為T字 型的則,這是相當小見的圖則。
由於海桃灣的高度是約40層再另加6層平台,而海明閣只有15層,南北兩面都被海桃 灣封著,而海明閣的西面是匯豐三座辦公室,成一個屏風效應,更嚴重的是東面是荔 枝角道天橋,所以汽車的廢氣是重重地堆積在海明閣之內。不過,這未是最大的災難 ,因為海桃灣2座是背向海明閣的,所以海明閣的客廳應該是對正別人的洗手間。在 這樣的情況下,樓價自然一落千丈。
在2005年底,當海明閣的業主得知這發展計劃時,小業主已集合近九成業權,同意 以180萬至200萬元出售予發展商,並要求市建局將海明閣納入發展範圍,但是地機工 程已接近完成,發展商已無意收購,於是便發展成現在的海桃灣。
如果海明閣這地盤用天價收購,而可發展面積不多,表面上的利潤實際上亦很微。 再者如果整個地盤合併發展的話,雖然得到市建區、城規會和地政總署的批准,因為 很可能改變了原有地契和城市規劃大綱圖(OZP) 已預先批准的情況,手續相當繁複, 而且需時不少。
海明閣的業主願以為這住宅是位於地盤的中心,以為發展商不能不買,所以 放膽提出天價,但是收樓、改地契、改規劃大綱圖(OZP) 並不是一個簡單的程序,發 展商甚至可能因為更改相關文件而大幅度拖遲發展計劃。
呢單嘢真係最經典,改圖則將三幢新樓包圍喺一間舊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