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賢 “合約糾紛”→業界人士爆料【金正賢最近突然先給經紀公司發了<內容證明>5月到期
具體:
演員金正賢最近陷入合約糾紛,與經紀公司on發生矛盾。
今日一個業界有關人士向體育xx記者爆料:
金正賢最近突然給經紀公司on發了“內容證明”,上面寫著5月到期,然後經紀公司方震驚,經紀公司方認為他由於個人事由電視劇中途下車,需要再延長11個月,但是金正賢又給經紀公司發了一模一樣的“內容證明”(5月到期)。
一般演員的合約書,如果是演員個人事由要延長合約,這個天數都是由演員和公司商量決定,金正賢的專屬合約上也有這個特別事項存在。
當然如果是重點疾病等是不可以向演員要求損害賠償的
這次爭議發生的問題主要是職業體育界嚴格禁止的“事前接觸”問題。這是為了公平競爭,所以在合約到期前不可以和別的球隊接觸。
【演藝界也是一樣,在專屬合約到期3個月之前是不可以與其他經紀公司接觸,或者簽訂合同。】
根據金正賢ON經紀公司方表示收到金正賢內容證明,只知道金正賢有終止合約意向,不知道他和別的公司(文化倉庫)接觸的事實,所以記者報道出來之後on急忙提交了陳情書
係咪即係呢篇
點都係公司想製造輿論,呢啲野咪打官司,搞大龍鳳公司分明知道無得拗,但又要拎返啲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