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條約是具約束力的,「約是立來遵守的」(Treaties are made to be kept),雙方必須誠實履行;
2. 而《聯合聲明》是沒有終止規定的,沒辦法單方面終止;
3. 若違約者出現重大違約 (material breach),才可觸發另一方終止履行及懸置條約;
4. 不合法推翻條約 (unlawful repudiation),會導致對方不須再履行條文的責任,亦會讓受損一方有權要求賠償 (reparations)。
話題終結專家2019-08-21 16:20:55
Bno holder 可否用呢點申請bc
柒撚完未2019-08-21 16:49:54
---823死線---
#Chinazi
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
唔做大陸人2019-08-21 16:53:33
中英聯合聲明無效,即是代表由起初取消協議void ab initio? 即係香港仍然是英國殖民地,從沒有回歸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