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都以為自己做得夠,識得乜叫愛,乜叫犧牲,但直到失去過好愛我嘅人,我就逐漸明白到自己係點做都未夠好。以前人地視我為廢青,讀完大學游手好閒,但有人一直幫我打理家頭細務,任得我埋首用功。好多時候,我捧住電腦係睇緊無聊嘢,但人地都會以為我辦緊乜嘢大事,所以唔騷擾我,默默幫我洗碗洗衫,毫無怨言。佢離開之後,我好後悔,但我更知道我唔盡力去過好人生每一日,就會愧對好愛我嘅人,因為佢咁耐以黎都無條件信任我真係為我嘅志業而奮鬥緊。如果我疏懶,我否定自己,咁我就會否定埋信任佢嘅人,因此我就選擇以精進自身去彰顯佢生命嘅價值,用我嘅生命去令佢嘅精神永存。
正因為我經歷過失去,我唔建議大家輕言獻身,真係唔好亂黎。我就快會寫獻身嘅意義,到時睇完再諗一諗,唔好衝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