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後,警方把防盜鏡頭拍下的三張照片公開予大眾,其中只有這張能
看見單車男的全貌:
(唔好屌我住先我都睇到R哂頭,但2008年既防盜鏡頭我諗最高都係得720P,平Cam仲行緊360P以下唔奇既)
總之根據警方總部的科學分析,照片中的男子身高約170-175,戴著鴨咀型棒球帽,單車偏向右側代表男子可能是右撇子,單車籃上有一膠袋或袋子般的行李,被害人與推著單車的男子在事發前沿著海岸北上到遺體發現現場的方向後,這名男子再沒有沿著海岸回到南面,到底他消失到哪去呢?
接下來該推斷一下犯人的動機,截至目前的線索來看,犯人的動機可能如下:
1)假如犯人是男人
有可能是被害人因某關係要與男方分手,於是在大半夜相約出來講數攤牌,但男方不接受,然後就威逼被害人要繼續與他一起,被害人拒絕,最後男方就用手中的兇器把其殺死。
2)假如犯人是女人
被害人卷入了某段三角關係中,於是另一個女人把她約出來講數,失敗然後殺之。
3)金錢目的
被害人被人追趕逼害,甚至被逼拍下了全裸的照片而被人當場威脅,但是被害人不畏威脅而且還說會去報警,一時慌張的犯人為了封口把她殺害,用不是很純熟的手法用植物的藤蔓將她勒暈,並且將用來威脅的鐵筆直接把她撲殺掉。